為防控甲型H1N1流感突發事件,迅速、高效、有序應急處理,日前,省農業廳制定了《海南省農業部門防控甲型H1N1流感應急預案》,并以緊急通知形式下發各市縣及相關單位畜牧部門。
預案要求,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按照“密切追蹤、積極應對、聯防聯控、依法科學處置”的原則,在各級政府統一領導下,按職能分工,做好病毒監測、預警和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
預案從應急監控、預測預警、疫情報告、應急處置、應急響應、保障措施等多個方面擬定要采取的必要措施和程序。當甲型H1N1流感在豬或飼養密切接觸人員出現疑似病例后,應立即對該豬群或豬場進行隔離觀察,限制3公里內豬只移動,限制人與豬接觸。緊急排查豬只疫情,加強環境消毒,采集樣品,開展血清學監測和病原學監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豬群體突然發病,體溫超過40.5攝氏度,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時,以及發病率高、死亡率低的臨床特征時,應立即向當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相關部門應迅速調查核實,懷疑為疑似疫情的,立即實施隔離監控,并在2小時內向省級畜牧主管部門報告,采集臨床樣品送國家相關實驗室確診。
預案要求各市縣建立健全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做好診斷試劑、消毒用品、封鎖設施設備、防護用品等防疫物資儲備。(記者周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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