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疑難病、動手術到大醫院,小病、常見病、慢性病到社區醫院,二者合理分工,是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一條出路。但記者從南京一些社區衛生中心了解到,現行醫保政策中對社區醫院用藥和報銷比例方面劃下的“杠杠”,限制了社區醫院的“潛能”發揮。
記者日前在南京市白下區月牙湖社區衛生中心采訪。這個由南京房產醫院整體轉制的社區醫院,硬件和服務相當不錯。中心主任戴洪峰介紹,50多名員工中,中高級職稱有22名,添置了進口大生化儀、CR及彩超等設備,完全能醫治常見病,加上350余種基本用藥實行零差價銷售,今年一季度,平均處方值比去年下降了14.1%,人均門診費用下降了15.5%。
但戴洪峰認為,相對于社區醫院較高的“性價比”,他們的潛力遠未充分發揮。
首先是用藥限制。醫保規定,三級醫院可開A類藥,社區醫院一般開C類藥。像頭孢類抗生素藥,社區醫院只能開一代、二代藥,三級醫院卻可開三代、四代藥。同樣的藥品,社區醫院比大醫院便宜很多,可許多病人在大醫院看專家門診的處方,在社區醫院卻拿不到藥。許多在大醫院住院病人想到便宜的社區衛生中心康復,也苦于不能拿到藥而未能轉院。
醫保對病人報銷“個人自付比例”的規定,對社區醫院優惠不夠。像門診慢性病,如糖尿病、腦梗等,在社區醫院看病,報銷中個人自付比例只比大醫院少10%。而這些慢性病的維持性費用,病人一年也就用個一兩千元,到大醫院比在社區醫院一年才多花一兩百元,大醫院怎不因此而“人滿為患”?
眼下,南京大醫院的床位常常爆滿,有的還在走廊上加床位,相比之下,白下區9家條件不錯的社區醫院,床位閑置率達三四成。其實,大醫院住院病人中,做完手術、病情穩定后,許多可以到社區醫院“康復”。但醫保對個人“單元費用”(在各醫院看某個病的費用總和)在大醫院與社區醫院的分擔比例不同,對社區醫院也不夠優惠。因此,一般的醫療現狀是,社區醫院、二級醫院往三級醫院轉院,從三級醫院往小醫院轉院的不多。
基層衛生部門呼吁,要激活社區衛生資源,為大醫院“減負”,促使醫療資源合理分工,就應當加大醫保對社區醫院的“政策傾斜”。(顧巍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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