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8日電 據衛生部網站消息,3月17日,實施201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工作會議在京召開。衛生部副部長陳嘯宏在會上強調,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是《食品安全法》確立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2010年是中國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多部門、全過程、經科學設計的風險監測工作。要通過有效實施風險監測,真正建立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為基礎的食品安全科學監管機制。
據了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和及時通報的活動。2010年的食品安全監測任務既有對食品產品的常規監測,也包括對食品生產經營過程和特定危害因素的專項監測。監測的環節涵蓋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餐飲消費各個環節,范圍覆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其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安排了29類食品、132個監測項目;食源性疾病致病菌監測安排了對13種食品中的8個主要食源性致病菌的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安排了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312個縣有關醫療機構發現的異常病例和異常健康事件的主動監測。
與以往相比,此次監測計劃在選擇優先食品和危害因素方面的目的性更強,樣本量顯著增加,對采樣的代表性、實施工作的技術性和數據報送的時效性都作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陳嘯宏要求,2010年,各級衛生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起覆蓋全國各省、市、縣并逐步延伸到農村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體系,提高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鑒定排查、風險監測、風險預警、風險評估和技術仲裁的能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進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和主動監測系統,建立食源性疾病監測、調查、報告、數據分析機制,將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納入衛生部現有的傳染病報告網絡,在全國部分醫療機構設立臨床監測點,收集可疑食源性疾病信息報告,公布食品安全監測狀況和重點控制污染物“黑名單”,完善食品安全隱患的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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