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日電 通過成本價格調查、專家評審并聽取包括消費者代表在內的多方建議,中國國家發改委二日公布了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共涉及藥品二百九十六種,兩千三百四十九個具體劑型規格品。同現行規定價格相比,有四成五藥品降價,平均降幅約百分之十二;有四成九價格未做調整;短缺藥品價格有所提高。
據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是中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為近三年重點改革之一,而制定基本藥物價格是其中一重要環節。此次調整后的價格從十月二十二日起執行。發改委稱,提價品種都是各界普遍反映因價格低廉出現短缺的藥品,提價絕對額較小,其目的是鼓勵企業生產,保障供應,滿足臨床需要。
根據發改委公告,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是按藥品通用名稱制定,不區別具體生產經營企業,各醫衛機構、零售藥店及相關藥品生產經營者,可依據市場供求,在不超指導價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價格。此前針對具體企業定價或特定包裝規格定價的藥品,作為基本藥物銷售也要執行此次公布的指導價。
公告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國家基本藥物市場購銷價格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反映,發改委將適時調整價格;各地要加強對基本藥物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于價格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據悉,中國還將采取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改善醫療機構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醫療設施,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提高基本藥物報銷比例等舉措,讓民眾在享受質量更好的服務和藥品同時,實際負擔進一步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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