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醫三院的田大夫和華北制藥公司的醫藥代表,一起向患者李某推薦一種未經審批的眼藥水,李某術后使用出現眼部感染。因懷疑與藥品有關,李某將田某、北醫三院和華北制藥公司起訴到法院。昨天,此案在一中院開庭審理。 田某是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的大夫。2007年1月作為主治醫師,為李某做了角膜移植手術。術后,田某帶著華北制藥公司的醫藥代表來到病房,向李某推薦該公司生產的環孢素滴眼液。李某花140元購買了兩瓶并開始使用,此后他發現眼睛出現紅腫、視力下降等癥狀。出院一周時,經醫院復查診斷為角膜移植術后感染。李某認為,感染與滴眼液有關,在2007年2月向北京市藥監局海淀分局舉報。執法人員到北醫三院調查后發現,北醫三院從未購進過這種藥水。藥監部門審查后認為,華北制藥公司的環孢素滴眼液屬于必須經過批準才能生產的藥品,但當時未經批準生產,應按假藥論處。
直到2007年5月21日,華北制藥公司才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這種環孢素滴眼液的藥品注冊批準。
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認為,不能排除環孢素滴眼液與李某術后感染有關。
庭審中,北醫三院的代理人說,當時國內沒有針對角膜移植排異反應的藥物,進口藥品非常昂貴,一般病人負擔不起。在這種情況下,田某才把該醫藥公司的醫藥代表帶到病房介紹給李某。田某的律師提出,田大夫能從李某的這點藥品錢里得到什么?田某在此事發生后已被中止醫生執業。而華北制藥公司的代理人說,該藥在質量上沒有問題,早在2005年就已報到國家藥監局待批,但當時國家藥監局因為其他原因在整頓之中,停止對所有新藥審批程序,因此遲遲未能審批下來。
此案將擇日宣判。(王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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