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掌握了你們醫院登記檢測的全部艾滋病人信息,準備3000元錢,否則我就將這些絕密信息全部公布于眾!”今年初,達州市大竹縣一無業青年陳某以公布他人隱私為由,不斷向該縣一家醫院發出敲詐信。近日,陳某因敲詐勒索被大竹法院判刑一年。
今年3月,大竹縣某醫院美沙酮門診部主任李某(化名)收到一封信,他讀著收到的信件時,直覺得頭皮發麻,醫院有關艾滋病人的一些信息被泄露出去了,而且被他人拿來敲詐。按相關規定,與艾滋病人有關的個人信息屬嚴格保密范圍,到底是誰將資料泄露出去的?李某立即對能接觸該資料的醫護人員進行調查。然而,折騰了好幾天卻毫無結果。李某便以為是有人惡作劇。
隨后,第二封、第三封敲詐信又陸續送到了門診部。三封敲詐信的內容幾乎一模一樣,信上的一些艾滋病人員資料經核實也的確屬實,敲詐人的舉動讓門診部工作人員都緊張了起來。看到這種情況,醫院趕緊報案。
接到報案后,警方立即展開偵破工作。按照敲詐信上提供的銀行賬號,李某按要求將3000元錢匯了過去。第二天,寄敲詐信的陳某便在銀行柜員機上將錢取走,警方經偵查很快將其抓獲。據陳某交代,他其實并沒有掌握艾滋病人的檢測結果,只是通過非法手段了解了一點,所“掌握”的艾滋病人信息都是他瞎編的。(華西都市報 林之波 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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