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形成機制的畸形,使得藥品政府定價,看起來很美,實際上卻事與愿違。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無論是醫藥分家,還是集中采購,都無法遏制藥價上漲的沖動與步伐。
去年售價93.5元,今年價格提到170元,去年售價1082元,如今售價1580元……就在各地紛紛開始新一輪的藥品招標采購期間,《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新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開始了悄然漲價。而漲價的時機,大多數集中在新版國家醫保目錄公布前后。(《羊城晚報》6月17日)
某種藥品進入醫保目錄,能夠被醫保病人消費,對藥品生產企業來說,意味著獲得大量、穩定的訂單,企業的成本將被攤薄,價格應該有下降的空間———依照常識而言,產品的消費人群越大,其價格越便宜。現在倒好,不但不降,反而上漲。如此迷局,難免讓人困惑不已,但細細品味之下,也能略知一二。
據內部人士表示,物價局調整藥價有三個因素重點考慮:一是要參照外省價格,二是參照本省現行價,三是考慮企業的成本。參考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是很多商品定價的重要依據———即便是推車賣油條的小販,他也會與周邊的同行保持某種程度的一致。問題在于無論是外省還是本省,其藥品價格都是嚴重的“注水豬肉”,也就是說參照物本身就已經失真———進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由政府定價,未進入醫保目錄的則由企業自主定價。但國家醫保目錄的制定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而價格的制定在國家發改委。在國家醫保目錄公布新品種時,國家發改委并不能立刻制定出相應的價格,而是要在各省進行價格調研后,才能拿出政府定價。得知消息之后的藥企往往馬上向所在地物價部門登記價格調整的備案,這樣一來,發改委定價參考的,正是企業上漲以后的價格。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但我們現在卻是“霧里看花、水中望月”,基于失真的數據,如何能得到正確的決斷?
至于某種藥品的企業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營銷成本等等,名目繁多,內里復雜,斷不是一目了然的。倘若企業自己不提供真實的數據,物價局的人有沒有孫大圣的火眼金睛,又如何能定出合理的價格?何況,一個企業生產的藥品可能有數十上百種,具體到某一種藥品而言,其成本到底是多少,即便是企業自己也未必能夠精確地說得出來。而且,一旦某種藥品的成本大白于天下,藥企自有應對的辦法,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墻梯”,改包裝、換劑型,搗鼓幾下申報新藥,將水攪渾之后照樣漲價!
藥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因為其消費者(患者)通常沒有選擇權,要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藥。醫生的權力其實是很有限,他不過在醫院藥房現有的藥物中選擇而已。醫院也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樣,想進誰家的藥就進誰家的藥,只能在政府提供的陽光采購平臺上,從招標成功的藥品中選擇。這也就是當年“齊二藥”事件爆發后,當事醫院及同行們為其鳴冤的原因所在。而多如牛毛的醫藥批發公司的存在,更是為藥價的拔高增添了無窮的動力。定價的鏈條越長,公關的成本就越高。對一般商品而言,講求物美價廉,薄利多銷,但藥品卻越是價高者越是好生存,甚至連藥店也被迫陪綁———因為高定價為各方利益者留下了瓜分的空間,為了維持消費大戶醫院這個終端的高藥價,藥企以斷貨脅迫藥店維持藥價高位運行。
價格形成機制的畸形,使得藥品政府定價,看起來很美,實際上卻事與愿違。如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無論是醫藥分家,還是集中采購,都無法遏制藥價上漲的沖動與步伐。
參與互動(0) | 【編輯:鄧永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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