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出席全國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的43位工會界委員聯合提案,呼吁盡快修訂《職業病防治法》。
相信不少人仍然對去年“開胸驗肺”事件記憶猶新,對當事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雖然如此極端維權的人數不多,但全國患職業病的人數絕對不少。據衛生部統計,全國每年報告新發各類職業病1.3萬余例,累計報告職業病70萬余例。如果加上一些不知道自己患了職業病和一些患了病沒有被診斷為職業病的人員,全國受到職業病危害的人數是一個讓人不能無動于衷的數字。
顯性的職業病案例讓人擔憂,潛在和累積的患病人數讓人擔心。
但更讓人著急的是,對職業病普遍存在的不重視現象。不僅一些大企業忽視職業病,占全國企業總數90%以上的中小企業大多不重視職業病,一些地方政府也往往對職業病不上心。
患了病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沒有患病的不能得到及時的防護,這樣的現實,造成了今天我國職業病防治形勢不容樂觀的現狀。
相關的調查報告和研究分析得出了造成上述現象的原因:一些用人單位不認真履行法定的責任和義務,把危害后果轉嫁給勞動者和社會;一些地方未依法制定職業病防治規劃,控制目標措施未能落實;多頭管理,約束不到位;行業管理職責不明確……
這一切大致都可歸結為法制的滯后和制度的不落實,因此,防范職業病也應該從此著眼。
目前正在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是十年前制定的,已經落后時代的發展。表現為有些條款已經滯后,有些規定缺乏強制執行力,而對新出現的一些現象,法律沒有規定。法律不強,制度也弱,一些必須的機制如管理體制、監督機制不完善,一些必須的防控制度也不健全。
因此,從創新管理體制、強化責任追究和協調機制方面立基,從強化監督和工會的參與機制入手,為防止職業病提供保障,應該提上議事日程。(郭振綱)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