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專業晦澀到通俗易懂,備受爭議的醫院(手術)知情同意書改革又有新進展,手術等有創性治療前的患者知情、同意,將通過風險告知的多渠道、統一范本和“口語化”,讓患者知情、理解后,再選擇是否同意。中國醫院協會醫療法制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鄭雪倩透露,這一醫患溝通模式的改革,將先在北京兩家公立醫院試點半年。(2月1日《新京報》)
手術前的知情同意書變得更加口語化,能讓知識水平較低的患者,更容易對情況作出判斷,及時簽字。然而,光將知情同意書變得讓患者更容易看懂,就能增加患者對醫院的信任,減少和消除相關的醫患矛盾嗎?恐怕不容過分樂觀。
知情同意書的語氣尊重患者了,未必就能讓患者對手術放心。因為一方面,醫生有可能水平差或不負責任,在手術過程中發生人為事故。另一方面,出了事故之后,醫院可能強辯,說是手術中的正常風險。
事實上,醫院在手術前讓患者簽知情同意書,是為了尊重患者的權利,更好地完成手術,最大限度地降低手術風險,避免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如果醫院讓簽知情同意書,是為推卸自己一方應盡的責任,將所有風險都由患者承擔,知情同意書再通俗易懂,也仍然是霸王條款。
對于患者來講,愿意簽知情同意書,并非放棄對醫生的要求。他們最關心的,不是知情同意書文字是否好懂,而是醫生能否盡職盡責地做手術,以及萬一出了醫療事故之后,醫院方面能否承擔責任。
不在這些方面消除患者疑慮,面對口語化的知情同意書,患者仍然會不敢貿然簽字,甚至拒絕簽字。當年肖志剛拒絕簽字造成懷孕妻子死亡,固然有他性格等方面原因,但至少可以肯定,與知情同意書是否口語化關系不大。
所以,改變知情同意書的文風,固然有積極意義,更重要的卻是完備其內容,以及改進相應的制度。比如,知情同意書的內容不僅要有醫療風險提示,更要有雙方權利義務的說明。發生醫療事故之后,應當有相應的管理部門出面,充當中立的仲裁機構,幫助患者維權,讓醫院和患者各自合理擔責。(李清 作者系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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