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城法院表示,醫患雙方在第三方北京醫學教育協會醫療糾紛協調中心的主持下達成的調解,經確認將具備法律效力。同時,為縮短訴訟時間,醫療鑒定也可在訴訟之前完成。
據了解,醫院和患者發生糾紛后,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共同向醫療糾紛協調中心申請調解,提交證據材料副本。中心將指定一到兩名調解員負責,并召開專家會議,調解員根據專家的意見,引導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工作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朱燕)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