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起化妝品均需標注配方成分
根據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化妝品通用標簽》規定,從2010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國境內生產并銷售或進口報檢銷售的化妝品,均需在產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配方中全部成分的名稱,但6月17日前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還可繼續銷售直到保質期結束。
昨日記者在福州各大商場及超市發現,目前僅有近10%左右的品牌產品采用了新標簽。據悉,大部分舊標產品的過期日在2012年前后,以此推算,市場上的化妝品要全部實現“全成分標志”,還需一至兩年時間。
保質期未過 上新標得等等
“我們的化妝產品都是按批次量進貨的,現在也只能等舊批次產品賣完后,再聯系新標簽產品進駐福州。”隆力奇福州公司代理商黃先生說。據悉,一般日化產品的保質期都在兩年至三年。按照日化產品的流轉時間,市場上想要看見所有化妝品“全成分”標志,至少還需要一至兩年時間。
在楊橋路永輝超市,記者粗略計算了一下,護膚品貨架上有超過50款不同品牌的產品(型號),但按新標執行的產品只有5款,因為6月17日前生產或者進口的產品還可繼續銷售直到保質期結束。
“但是,一旦發現6月17日后生產的產品未按規定執行新標簽的,我們將聯合工商局等部門以質量問題做相應的產品沒收、下架處理。”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人提醒。
成分太專業 新標志難看懂
根據規定,化妝品中加入量大于1%的成分,必須標明名稱,且應按加入量由多到少排列,而加入成分量小于1%的則可在之后以任意順序標明。
不過,據記者不完全調查發現,大多化妝品的成分有10種—15種,成分最少的為4種,是一款植物眼霜,成分為精純橄欖油、透明質酸、金縷梅和TRF;成分最多的為28種,是一款美白面霜,成分為丙二醇、棕櫚酸異丙酯、辛酸/癸酸甘油三酯、角鯊烷、碳酸二辛酯等。
在福州好又多(花開富貴店)超市,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正挑選化妝品的市民,所有被訪者都不知道化妝品“全成分標志”。
市民李小姐說:“雖然產品的各種成分都列出來了,但絕大部分都不認識,就更別提對其功效的了解程度了。”不少市民都反映,新標簽太專業難看懂。
此外,新標實施雖給了緩沖期,但舊標簽產品應該如何處理最恰當呢?
福建省美容美發化妝品行業協會負責人徐女士建議,商家可以與廠家聯系要求退換貨,或以促銷的方式加快舊標簽產品的銷售進度。(記者 吳靜 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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