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醫用氧氣合格證、沒有藥品批準文號、沒有生產日期,甚至鋼瓶上沒有氧氣生產廠家的名字。昨天,在尉氏縣第二人民醫院內科,記者看到,搶救室里擺放著7鋼瓶“醫用氧”(如圖)。醫院工作人員說,這些醫用氧有生產廠家,但生產廠家負責人向記者證實,他們已有近兩年沒有向這家醫院供應過醫用氧。
氧氣瓶上沒印廠家
據悉,湖南郴州市兒童醫院用工業氧冒充醫用氧事件一經披露,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震動。我省藥監局向全省發出通報徹查醫用氧。
尉氏縣一些群眾向記者反映,尉氏縣第二人民醫院繼續使用工業氧冒充醫用氧。昨天上午,記者來到該院病房樓一樓內科住院部,在一個標注有搶救室的房間里,放著7個氧氣鋼瓶,沒有醫用氧氣合格證、沒有藥品批準文號、沒有生產日期,甚至鋼瓶上沒有氧氣生產廠家的名字。有的鋼瓶上的檢驗標志注明使用時間為2004年至2007年。一個鋼瓶上還裝著吸入器,病房內的患者告訴記者,患者吸的就是鋼瓶內的氧氣。
醫院出示過期手續
記者問內科一位女醫生:“醫院使用的是否為醫用氧?怎么收費?”得到的回答是每小時收費2元,至于是什么氧氣需要問醫政科。記者來到該醫院辦公室,一位姓黃的工作人員接待了記者。他告訴記者,該院使用的是許昌縣電業局制氧廠生產的醫用氧,并拿出該廠的營業執照、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GMP證書、稅務登記證等復印件。記者看到這些復印件上加蓋著許昌縣電業局制氧廠的紅印章,但是,復印件顯示的營業執照等的日期已經過期。
記者問該院購買氧氣的經手人、價格等,這位工作人員稱,需要找藥械科趙巧玲科長了解。他隨即撥打趙科長的手機,手機接通后被掛斷,接著再撥打,提示已關機。這位工作人員說,無法聯系到趙科長。記者要求聯系該院負責人,這位工作人員聯系后說,醫院的安院長在開會。
廠家稱:兩年沒給醫院供貨了
記者隨即電話聯系了許昌縣電業局制氧廠負責人張建中。張建中經過調查告訴記者,該醫院自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的確曾購買過該廠生產的醫用氧,但是自2008年6月14日以后,該醫院沒再購買過該廠生產的醫用氧氣。
記者又來到開封市醫用氧氣廠,該廠負責人告訴記者,開封和許昌都僅有一家合法的醫用氧生產企業,尉氏縣第二人民醫院未從該廠購買醫用氧。該廠曾發現過該醫院使用工業氧替代醫用氧,也曾向尉氏縣衛生局反映過。
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個別醫院敢用工業氧,是因為便宜,醫用氧每瓶30元,工業氧每瓶15元。每瓶氧氣一般使用40小時,每小時收費2元,利潤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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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醫療機構使用的氧氣必須是合法的、由核定有生產資格的企業生產的、經藥監部門審批的醫用氧,醫用氧生產單位也須經藥監局注冊批準后才可生產銷售。
工業氧:質量要求低,含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一旦病人吸入過量,就會發生嗆咳、結痂等癥狀,引發或加重呼吸系統病癥,嚴重者將危及生命。(記者周斌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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