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企業也建立了產品召回、追回制度,遇到包裝不合標準、計量不夠、添加劑不符合標準等5種情況,即可啟動召回、追回程序。
昨天,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等部門舉辦的“百家食品企業踐行道德承諾網上行活動”在中國鹽業總公司舉行,中鹽總公司在會上發布了這一消息。據介紹,凡中鹽總公司所屬食品批發企業銷售的食用鹽產品,包括加碘鹽和未加碘鹽均適用召回制度的規定。召回、追回有缺陷產品的費用,由批發企業承擔,并可以向有缺陷食鹽產品的生產商進行責任追溯。消費者有權向當地質檢部門、有關經營者或食鹽專營部門投訴、反映食鹽產品的缺陷問題,并可提出開展有缺陷食鹽產品的召回、追回相關調查的建議。(記者童曙泉)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