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57歲的退休女工李淑琴,用自己贍養9年一孤寡老人的身份,偽造天壇醫院住院、門診票據,分8次騙取27萬余元醫保報銷款(本報1月20日報道)。
記者昨日從朝陽法院獲悉,李淑琴因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協助其犯罪的66歲“醫生”高益山被判有期徒刑11年6個月,兩人分別被處罰金1.1萬和1.2萬。
偽造票據騙取27萬余元
起訴書顯示,2005年8月至2006年11月,李某、高某先后8次使用偽造的天壇醫院住院、門診票據,騙取朝陽區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報銷款27.9萬余元。
去年2月27日,當李某、高某欲以相同手段再次詐騙19.6萬余元時,被警方控制。
據介紹,李、高二人使用的假報銷票據仿真度很高,如不與醫院核查,很難察覺。
倆老人共謀實施詐騙
朝陽檢方以兩人涉嫌詐騙罪,于去年12月向法院提起公訴。李淑琴稱,她的行騙所得已被一家公司騙走。
李、高二人曾在庭審時互咬對方是主謀,法院判決認定是共謀實施詐騙犯罪。朝陽法院在判決中表示,將繼續追繳高益山、李淑琴違法所得,發還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高益山的銀行存款5500元被充抵追繳款。
檢方認為醫保審批有漏洞
朝陽檢方辦案檢察官稱,本案在犯罪兩年后才被發現,且詐騙次數頻繁,應當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本案中醫保中心在對報銷申請進行審批時,存在漏洞,未及時與相關醫院進行報銷款項的核對工作。檢察官提醒,作為醫療費用報銷管理機構,應切實履行自己的審批職能,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記者張太凌)
本案騙保流程
共謀騙保
李某贍養一孤寡老人并保管其醫保本,決定與高某共謀騙保。
偽造票據
高某找制假者偽造醫療單據,首次以800元“做”出總額近2萬元的票據。
持票報銷
李某持票據分8次到社保所報銷27萬余元。
被疑報案
因數額巨大引起社保機構懷疑,社保中心到天壇醫院核實情況后報案。
兩人被控
李某前往社保機構領醫保報銷款時被警方控制,李某協助警方控制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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