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5年的努力,我國第100例器官捐獻在湖北成功實施了!”昨天,“中國推動腦死亡立法第一人”、深圳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辦公室主任陳忠華教授興奮地給本報記者打來電話。
陳忠華介紹,在這100例器官捐獻者中,廣東人占了四成,足見老廣的開明與愛心。
這第100例捐獻者叫柏洋(化名),湖北麻城人,是一名36歲的木工。11月6日下午5點半左右,他在麻城城區騎摩托車下班,不幸遭遇車禍,頭部嚴重受傷,于11月11日下午被診斷為腦死亡,留下70多歲、中過風的老父親,及兩個年幼的女兒。
盡管悲痛欲絕,但柏洋的父親、妻子、胞妹深明大義,毅然作出捐贈器官、拯救他人生命的重大決定。最初提出這個設想時,有其他親人反對,經過反復協商才同意。柏洋的妻子說:“他雖然已經離開了我們,可是他的生命因此得以活在人間。畢竟他還很年輕!”
經過一批熱心人士的多方協助,家屬終于找到了我國器官捐獻項目創始人兼負責人陳忠華教授,于14日凌晨成功實施器官捐獻。捐出的2個腎臟、1個肝臟分別緊急送往上海、鄭州等地,成功救治3位危重病人。
陳忠華教授說,這是中國的第100例、湖北省的第4例、黃岡地區的首例多器官捐獻,意義重大。
5年前的11月9日,武漢9歲兒童田近因車禍失去生命,經家屬同意,成功捐獻器官拯救兩名在校兒童,成為我國首例國際標準化器官捐獻的先驅者。這5年來,全國已有100人成功捐獻器官,多數是腦死亡、少數是傳統的心臟死亡,籍貫以廣東、廣西、湖北3省案例較多,其中廣東人占了四成。據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已有440余患者因此而重獲健康。
陳忠華感慨地說,器官捐獻在我國才剛剛起步,我國普通公民對捐獻器官的逐步認可是社會進步的標志之一。目前衛生部已委托全國紅十字總會,在深圳市紅十字會成立全國第一家規范的“器官捐獻辦公室”。試點經驗成熟后將向全國推廣。(記者/陳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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