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29日),記者成都從市衛生局獲悉,成都市衛生局和市公安局即將出臺《關于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依法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通告》(下簡稱《通告》),在對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提出明確要求的同時,也將嚴厲打擊“醫鬧”行為。
《通告》的第一條即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提出要求:在做好診療工作的同時,要加強與患者及家屬的溝通。“避免糾紛的關鍵在于溝通。”成都市衛生局醫政處、直接起草《通告》的張志強解釋說,在處理醫患糾紛中,衛生部門和公安機關都覺得需要一個規范來告訴大家,什么是應該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
“出臺規定主要是由于擾醫越來越突出。”張志強稱,與2006年和2007年相比,今年的擾醫行為明顯上升,嚴重影響了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一些醫患糾紛中,往往摻雜“醫鬧”的身影。由于“醫鬧”的無理取鬧,一遇疑難雜癥,醫生不約而同地選擇回避,而患者也失去了康復的希望。
因此公安局和衛生局決定聯合出臺相關措施,嚴厲打擊擾醫行為,構建和諧的醫患關系。出臺這些規定,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制定的,其處罰也是按其相關規定執行,嚴重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患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通告》指出,患者和家屬對醫務人員診治、護理有異議的,應及時向醫院醫務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反映,爭取妥善處理;與醫療機構發生醫療爭議時,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三條途徑進行處理:一是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患方代理人不得超過3人);二是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三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據了解,《通告》將在下月初正式發布,成都市所有的醫院都將在院內顯眼的位置張貼。(王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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