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中國電影著作權協會(簡稱“影著協”)近日宣布,將在全國試點推廣“國產電影網吧數字發行平臺”,對國內網吧播放國產電影進行統一版權收費,每臺電腦每天收費約為0.15元;同時還將對播放國產電影的長途客車收取每車每天1元的版權費(5月4日《青年時報》)。
由“影著協”人們一定會聯想到“音著協”(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由網吧電影版權收費人們一定會聯想到卡拉OK版權收費。保護知識產權、維護著作人權益是大勢所趨,道理不言自明,而卡拉OK版權收費的“一地雞毛”可謂前車之鑒,值得網吧電影版權收費認真吸取,影著協不要重蹈音著協的覆轍。
當初卡拉OK版權收費一經推出便遭到非議和抵制,主要原因在收費標準和方式不合理。按照國家版權局最初公布的收費方案,“卡拉OK經營行業以經營場所的包房為單位,,基本標準為12元/包房/天”,———憑什么以包房為單位收費,而不是按歌曲實際點擊次數收費?好在,文化部順勢推出“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占得上風。
即將推行的網吧電影版權收費,顯然吸取了收費標準過高的教訓,每臺電腦每天0.15元左右的收費標準不算高,但是,他們在收費方式上卻重蹈覆轍———既然影著協將推廣“國產電影網吧數字發行平臺”,為何仍要以電腦為單位收費,而不是按電影實際點擊量(觀看次數)收費?這顯然不合理。很多網吧并沒有采用“網吧院線”平臺,網友在網吧里通過視頻網站觀看電影,并不存在再次付費的問題。
其次,卡拉OK版權收費之所以“一地雞毛”,關鍵在利益糾紛難以協調。收費4年多以來,首次待分配版權費總額1.2億元,扣除稅金后,首先由“中文發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提取960萬元;剩余部分的50%為歌曲版權人所得利益;另外的50%為“運營成本、維權成本、宣傳成本以及基礎建設成本”。如此一來,名義上是保護知識產權和著作人權益的卡拉OK版權收費,著作權人所得竟然不到全部收費的一半。網吧電影版權收費會不會重蹈這一覆轍?□晏揚(浙江 媒體從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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