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訴訟帶來挑戰
郝俊波指出,雙方訟戰的第一個回合應是管轄權之爭。他表示,雖然美國民事訴訟有 “長臂管轄”原則,但同時還存在一個相對應的“不方便管轄”原則,即如果從當事人與訴因的關系以及當事人、證人、律師或法院的便利或花費等角度看,審判法院審理案件是極不方便的,法院有權拒絕行使管轄權。
“法院是否立案將成為維權團境外訴訟的一個關鍵要素,此外惠普也可能會提出反駁的理由,因此,維權律師需要給予法院足夠的立案理由。”北京某知名律所涉外律師黃靜(化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如果立案,接下來走的就是司法程序,中國消費者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大。
不過,郝俊波也表示,中國消費者啟動跨國訴訟面臨著挑戰,一旦美國法院受理,惠普總公司很有可能以管轄權提出異議。
對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也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采訪惠普總部負責企業媒體關系Mylene,截至發稿之時,Mylene尚未回復。
郝俊波指出,美國法院的管轄相當靈活,按照他從事跨國訴訟的經驗,美國的法院通常按照以下的三個原則來考慮是否受理:第一,事故發生地;第二,實際上與其經濟戰略和國家利益相聯系;第三,是否有可替代性的法院。
據郝俊波透露,目前中國消費者同博士倫的跨國訴訟也因為管轄問題之爭而遲遲沒有進展。博士倫的事件有許多境外的消費者到美國訴訟,其中只有法國的一位消費者因為美國法院認為法國有可替代性的法院被美國法院駁回受理。“跨國訴訟比想象中的難,需要有足夠的耐性。”
此外,郝俊波指出,并不是沒有技巧性的“備戰”方案。他表示,如果惠普的中國消費者真的要到美國去起訴,可以先到中國法院去立案,法院不予受理之后,再啟動境外訴訟,另外,有關惠普質量的問題,可以委托律師在美國進行調查,尋找美國的司法案例,是否已經有美國的消費者同惠普因為質量問題進行訴訟或者集體訴訟,“那樣中國消費者就可以直接加入集體訴訟。”
邱寶昌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國際訴訟還存在很多實踐難點,比如訴訟成本過高,救濟不及時等問題。他認為,從理性的角度來看,國內的消費糾紛還是應該在國內來解決。
“我國目前沒有法律規定缺陷產品召回,惠普按照‘三包’規定做事并不違法。但目前不只是一兩個型號‘出事’,這種涉及到產品質量的嚴重問題,使用召回處理是最佳方案,惠普應該召回處理。”邱寶昌說。 謝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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