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技術人員:手機卡無法克隆
只要一個號,就能克隆卡,這在技術上是否可行?
“手機卡就跟身份證一樣,是不可以被復制的。”記者撥通中國移動10086客服熱線后,接線員告訴記者,手機卡有加密措施,并且是一號對一卡制的,只要用戶的手機卡在自己手上,別人就無法單憑手機號碼用任何技術手段對手機卡進行復制;即使在持有原卡的基礎上復制出一張克隆卡,由于在網絡內只會給一個手機卡發送信號,因此也只有原卡能正常使用,不可能依靠克隆卡實現監聽。
2月2日,在北京一通信公司從事通信網絡建設的工程師李諾告訴記者,目前的通信網絡是安全的,不用擔心被竊聽。“我們現在采取的是國際GSM組織指定的國際通用標準SIM卡加密技術,復制手機卡需要專用的讀卡器來讀手機卡,計算出密鑰,而且一般的手機卡都是經過加密的,所以還要知道如何解密。因此克隆SIM卡的技術難度很大,一般設備很難實現。”
關于對方能顯示記者“133”來電顯示號碼,李諾認為,那很可能僅僅是一種通過一種修改手機來電號碼顯示的改號軟件,使電話號碼顯示為任意號,技術上不足為奇。所以她認為,記者所遇到的“復制一張卡就能竊聽”的短信更像是一個騙局。
律師:克隆手機卡涉嫌犯罪
北京市京倫律師事務所律師曹旭升告訴記者,根據我國電信條例,只有取得移動通信經營許可的電信企業才能制作并銷售手機卡,任何未取得經營許可的單位和個人擅自從事這類業務都屬于違法。
“退一萬步說,即使真的成功克隆手機卡實現竊聽目的,也會有極大的法律風險。”曹旭升解釋,根據國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手機竊聽器屬于專用間諜器材的范疇,任何個人和組織均不得非法持有,當然也不能私自買賣。私自買賣的行為無效,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另外,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非法生產、銷售竊聽、竊照等專用間諜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手機竊聽器的銷售者,極有可能涉嫌構成非法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購買者,如果購買后予以使用,并且造成嚴重后果的,則可能會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構成非法使用竊聽專用器材罪。
2月2日,記者將李經理的手機號提供給了中國移動10086999垃圾短信舉報平臺,并撥通了110電話,向警方反映了此情況。110接線人員告訴記者,這應該是一種新型手機短信詐騙,不法分子主要是通過互聯網手機短信群發,以“復制手機卡可監聽他人通話內容”為誘餌吸引機主,一旦與其聯系,他們便利用“任意顯號”軟件,將機主想要復制的手機號碼顯示在機主手機上,取得機主信任后,再以交納手續費、制作費、押金、交易風險金等為由騙取機主錢財。
警方告訴記者,時值歲末,正是各類詐騙信息多發的時候,手機用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因為好奇心而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設計的陷阱中。
法制日報北京2月2日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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