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下鄉政策實施以來,對擴大消費、改善民生、促進農村家電流通服務網絡建設產生了顯著效果,深受農民群眾的歡迎。但是,隨著這一政策的深入實施,許多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農村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家電下鄉的政策還需完善和細化,把好事辦實。
家電下鄉“六宗罪”
翻新家電下鄉坑害農民
最近,翻新家電下鄉坑害農民的事件常見諸媒體。在福建平和縣的農村集市上,一些商家打著家電下鄉的旗號,將收購來的廢舊家電換上新殼后銷售給消費者。浙江寧波、臺州等地工商部門去年底相繼查獲生產銷售翻新電視機,其中僅象山工商部門在對某家電經銷點的突擊檢查中就一次查獲翻新電視機69臺,案值2萬余元。重慶市工商局近期就查獲了5起借家電下鄉之名銷售翻新電視機的案件。由于翻新家電部件來源復雜,裝配過程缺乏技術保證,質量性能極不穩定,特別是存在引發火災、致人死傷等安全隱患,嚴重損害農民的利益。
部分產品價格虛高抵消補貼
現行的家電下鄉政策,主要采取的是“政府招標+補貼消費農民”的方式,但是,一些地區的農民反映,用政府補貼后的價格買某個家電比商場打折的家電還貴。嚴重挫傷了農民的購買積極性。
領取補貼手續繁雜
按照有關部門規定的補貼兌現辦法,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后,首先要由商家錄入相關產品信息及購買人資料,然后由購買人填寫《家電下鄉財政補貼申請表》,并持身份證、戶口本、糧食直補存折、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產品銷售發票等材料,到鄉財政所辦理申報補貼手續,然后再由縣商務局進行審核、登記,報財政部門審批,最后發放補貼款。整個環節下來,一般需要一兩個月時間。如果碰上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有關經辦人員開會、學習,農民跑個三趟兩趟,等3個月甚至半年都有可能。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家電下鄉政策的效果。
河南正陽縣一位農民去年“五一節”買了一臺冰箱。為了領補貼,他先到鄉財政所,鄉財政所讓他到縣商務局;到了縣商務局,經辦人員又說材料不合格,讓補充材料。前前后后跑了好幾趟,直到今年3月,才領到這筆補貼。這位農民說;“為了領這筆補貼,我跑了好幾趟縣城,浪費時間不說,光路費和飯錢就花了好幾十元。如果這次還是這樣麻煩,我肯定不會再買這種家電下鄉產品了。”而在四川甘孜、阿壩等一些邊遠山區,農民更嫌麻煩,他們購機后往返要跑上幾十甚至上百公里,所得補貼不夠車費、吃飯、住宿開銷,部分農民買了家電后,只有放棄申請補貼。安徽肥西縣一家電器經營部的家電下鄉產品銷售記錄薄上,1月12日至3月4日登記的37條信息中,只有6條顯示“已補貼”,占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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