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點副總田亞葵被捕后,研發部負責病毒庫保管、年僅23歲剛剛大學畢業的崔素輝,也遭到了通緝。小崔東躲西藏不敢來上班,幾年不敢回老家河北過春節。2006年除夕夜,小崔躲在福州的一家小旅店里,嚎啕大哭。
“在三天兩頭研發部技術人員被傳喚訊問的情況下,員工們擔驚受怕,研發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為保存公司研發實力,劉旭作出了把研發部從北京悄悄轉移到福州的決定。為了員工的人身安全,劉旭特意將20多人的火車票終點站買到廈門,但安排大家在離福州較遠的一個小站下車,然后找了兩輛中巴車在夜深人靜時把研發部員工接到了福州,而這一轉移就是兩年。
在田亞葵被逮捕和崔素輝被通緝后,劉旭清楚地知道,這個時候公司更不能沒有自己。一方面,研發人員的情緒不穩定,最需要鼓勵,更需要主心骨;另一方面,必須盡快向有關部門舉報微點無辜遭陷害的重大情況。為了保證自己的通信安全,劉旭每天在自己的包里裝著9部手機,用9個手機號與研發負責人和公司高層等單線聯系。
2005年中秋節前后,劉旭多次路過家門而不敢回。連續幾天,劉旭每晚都要換幾個賓館,最多的時候一晚上換了5個地方躲藏,他不知道自己要躲到哪一天。對攻克技術難題從不服輸從不低頭的劉旭,看著萬家燈火,中秋節晚上流下了淚水。但是,劉旭始終堅定著一個信念,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已經成為國策的今天,微點公司研發的對用戶、對國家信息安全都有現實意義的主動防御軟件,一定會得到國家保護。
在此期間,劉旭的境遇受到了中央主要媒體的高度關注。新華社先后3次以內參的形式作了報道,呼吁保護原始創新成果。《科技日報》在2007年12月19日和12月25日,在顯著位置分別以“微點軟件的上市之路為何如此艱難”和“誰保障自主創新成果不遭封殺”為題,對微點軟件遭封殺的事件進行了披露,發出了“微點事件”背后到底是否另有“黑幕”的拷問。
真相
傳毒電腦其實還未開通上網
據《科技日報》報道,2005年8月,于兵部署他人到北京思麥特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和北京健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部,調查了解公司電腦被病毒感染及造成損失的情況。于兵在聽取匯報上述兩家公司有病毒感染但未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仍授意讓思麥特公司和健橋公司,分別出具了10萬元虛假損失證據材料。
2005年8月27日,為證實從思麥特公司和健橋公司查到的木馬病毒——蠕蟲病毒,是從東方微點公司副總經理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中傳播出來的,于兵授意他人召集病毒專家論證會。在論證過程中,沒有給專家如實提供材料。專家論證后,在于兵授意下,專家意見又被從“基本可以確定”改為“可以確定”。
2005年9月,即微點公司副總經理田亞葵被刑事拘留后,由于缺少報案材料,于兵指使他人到北京另外三家殺毒軟件公司做工作,讓三家公司分別出具虛假“病毒爆發”報案材料。同時,于兵指使委托由瑞星公司副總裁趙四章推薦的瑞星公司監事為合伙人的中潤華會計師事務所,對東方微點副總田亞葵傳播病毒案件涉及的有關損失進行評估,并將該會計師事務所的違規評估結論作為認定田亞葵構成“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要證據。
于兵等人認定,田亞葵所用的與互聯網連接的筆記本電腦中,有四種病毒于2004年12月21日被激活,導致對外傳播,造成較大損失。而經查,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上網的ADSL電話線是2005年4月1日才開通使用。而且,經國家信息中心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重新鑒定,在田亞葵筆記本電腦中的四種病毒只發現了三種,而且從未被激活過。
據《科技日報》報道,北京市紀檢機關經立案調查,查明“北京東方微點傳播計算機病毒案件”是調取假報案、假損失、假鑒定等證據材料制造的一起假案。
進展
多家著名公司
涉嫌作假
2007年5月,劉旭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國家有關部門的舉報,得到了高度重視。2007年11月20日,田亞葵在被羈押11個月和取保候審12個月后,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對田亞葵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微點主動防御軟件在因所謂“國內首例防病毒公司傳播病毒案”被封殺兩年半后,獲準向國家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檢測中心辦理產品上市銷售前的檢測手續。2008年2月,微點主動防御軟件終于獲得被阻擾了近三年的銷售許可證。
據《科技日報》報道,2008年7月,北京市紀委接到實名舉報,反映于兵等人存在徇私枉法等問題。市紀委高度重視,成立專案組對于兵等人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現已查明,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賄賂、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涉案金額巨大。另據透露,瑞星公司副總裁趙四章已被批捕。
2009年2月7日,微點公司總經理劉旭向記者表示,“正在準備向瑞星公司索賠”。根據微點公司提供的數字,主動防御軟件上市受阻近三年,使微點公司蒙受直接經濟損失三千多萬元,而“如果微點的產品早些出來,‘熊貓燒香’這種惡性病毒會很快得到防治,間接損失堪以億計”。
記者同時了解到,北京江民新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金山軟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啟明星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反病毒公司據稱曾為此案出具虛假“病毒爆發”證據,但這些公司負責人對此說法未予回應。
編后
商業競爭最后變成制造假案,發生在反病毒行業內的這一事件讓我們思考——如何從機制入手保護自主創新技術?如何規范高科技行業的競爭行為?如何防止某些領域的官商“聯手”?其中最關鍵的,仍然是依法規范企業競爭行為,不讓罪惡之手再猖狂下去。本報記者 辛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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