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2月1日起,“家電下鄉”活動開始向全國推廣,產品也從過去的四類逐步增加到目前的八類,除了之前推出的彩電、冰箱、手機、洗衣機之外,又新增了空調、計算機、儲水式電熱水器和燃氣熱水器,它們和彩電等產品同樣享受國家13%的補貼。
據國家統計局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年底,農村居民家庭每百戶空調的擁有量為7.3臺。2007年農民當年新購主要家電產品中,每百戶平均新購空調機0.9臺,排在農民購買家電需求順序的第4位。面對這個新事物,農民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什么問題?存在什么隱患?如何才能讓消費者買得舒心,用得放心?筆者就此采訪了中國家電維修協會副會長郭赤兵。
空調使用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針對筆者的提問,郭赤兵特別提出“空調使用安全隱患不容忽視”。
郭赤兵說,目前在空調安裝過程中主要存在的是電源隱患問題。很多顧客在裝修過程中忽視了電源問題,忽視了空調專用電線的規格和插座的規格。空調對電源的要求是很高的,使用的線路必須是單獨的,必須是三相有接地線的,而且功率應至少在3000瓦(16安培)以上才行。這一點在城市做得比較好,農村還有很多人不重視,存在較大的隱患。
郭赤兵還提到,一定要注意對絕緣物體保護的定期檢查。現在的絕緣材料一般都是橡膠、油漆的,隨著使用時間的增長,難免引起絕緣物體的老化、磨損,如果不定期檢查,極容易引起短路,造成火災或人身傷害。
老化的支架成了“空中殺手”
空調在農村剛剛興起,幾乎全是新的,但在城市,空調已經使用了多年,室外機掛滿樓房外墻,在城市司空見慣。時間一長,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其中很突出的是室外空調機支架老化。室外機支架的安全使用期只有五年左右,現在很多已經超過安全使用期,個別地區老化、生銹現象十分嚴重,支架成為懸掛在人們頭頂的空中殺手。
近年來,各地因空調室外機支架質量問題引發的機毀人傷事件并不鮮見。2006年5月,上海一家足浴店樓上掉下一臺空調室外機,砸傷一名過路老人;2006年6月,重慶萬州區一大樓5樓陽臺外的一臺空調室外機突然砸到人流量很大的步行街上……
全國政協委員、中金公司董事長李劍閣委員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政策,規范空調室外機的安裝標準,并提出建議:一方面要對室外機支架的材質、防銹、承重及室外機的安裝規范制定強制性標準,另一方面要對室外機安裝的安全性進行強制性檢查,規定室外機支架使用年限,對超過年限者強制報廢。此外,對新修建筑,必須設有擱置室外機的水泥臺,而不能僅靠支架、螺絲加以固定。
空調有著“三分看質量,七分看安裝”的說法,安裝是空調安全使用的前提。目前,空調安裝由和廠家簽約的家電維修服務部負責。由“家電下鄉”對家電售后服務的要求不難看出,隨著新品類家電的下鄉,服務成為越來越關鍵的問題。中國家用電器維修協會相繼出臺了多項標準,規范維修服務部的資質和等級,并正在積極推進“家電下鄉”維修服務平臺的搭建工作。
據了解,目前,對于室外機的支架安全問題,我國尚無任何強制標準。中國家用電器維修協會曾于2006年3月14日發布《房間空調器安裝質量檢驗規范》(試行)(下稱《規范》),對室外機支架的承重量、防松防銹標準及材質做出了規定,但《規范》僅是我國家電行業的技術標準,不具備強制性,不能從根本上迅速改變空調安裝現存的安全隱患問題。
由誰買單
郭赤兵說:“其實一個支架只要幾十塊錢,是很便宜的,但更換支架十分麻煩,甚至比安裝一臺新空調都麻煩,而且費用不低,這可能也是消費者不愿意更換的重要原因。室外機支架安全使用期是多少年,現在國家還沒有明確的標準,因為北方和南方、沿海和內陸支架的使用安全期很明顯是不一樣的,很難規定統一的標準。但是一般首裝新空調為5~10年,再裝或維護一次還可延長或保用1~3年。”
“我認為對于老化支架更新應該實行責任制。”郭赤兵提出自己的觀點。
“具體地說,就是讓廠家和消費者都承擔責任。國家制定統一的標準,廠商按規定明示產品安全使用年限。假設廠家規定室外機支架安全使用期是5年,那么,在5年內出現的老化墜落等一系列問題都應該由廠家、商家承擔;但是,安全使用期過后,消費者就有更換的義務和承擔出現后果的責任。當然,很多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遠遠超過5年,而消費者又不可能自己檢測、更換支架,所以,我認為廠家的維修服務部門應每隔一兩年上門檢查一次,消費者只需要付很少的費用就可以了。如果在維修服務部門認定的安全期限內出了問題,責任就由維修服務部門承擔。這樣能做到責任明確,確保政策有效實施。”(潘旭業 楊微)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