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17世界電信日到來之前,市消協再次向電信資費“開刀”。2009年市消協受理電信方面的投訴140余件,其中焦點集中在固話月租費和移動電話充值卡這兩大問題上。市消協昨天表示,應降低固定電話基本月租費,移動電話充值卡到期后,話費余額所有權應歸屬消費者。
焦點一:不打電話照扣月租費
目前,固話采用收取基本月租費方式,消費者即使在每月未進行通話的情況下,仍然要交月租費,或者在交納基本月租費后獲得免費通話時間的補償遠遠不夠合理。尤其是老年消費者因日常通話數量較少,對于基本月租費的收取標準反映尤為強烈。
消協觀點:
降低固話月租費
市消協表示,目前的月租費收取方式及標準有悖于公平交易原則,電信企業應采取降低基本月租費或采用低資費套餐等形式給予消費者多種選擇。
據了解,北京市用戶執行的21.6元的固話基本月租費標準已實施了近十年。目前,降低固話基本月租費標準的條件趨于成熟。2009年工信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關于調整固定本地電話等業務資費管理方式的通知》也為電信運營企業下調固話基本月租費給予了政策支持。
可行性分析:
至少能降一半
電信專家、中國經濟信息學會理事長楊培芳表示,固話資費的走向應是“不限時不限量”。按照現在電信運營商的成本來看,基本月租費至少可以降50%,此外還應贈送給用戶一定的通話分鐘數。
焦點二:充值卡到期不退余額
不少老人用的手機基本接電話免費,很少打電話。但一張手機充值卡即使充了最小面值,到期后通常會剩不少,這些余額就被“冰凍”了。
消協意見:
所有權應歸消費者
市消協認為,就消費者而言,對于已享受的服務可從預付款中扣除相應費用;對于未享受的服務則無付費義務。消費者應當對預付費服務后的余額享有支配和使用的權力。
可行性分析:
設定多種退費途徑
“服務的終止與賬戶內余額歸屬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市消協秘書長董青表示,電信運營企業在服務期滿后,應該設定多種退費途徑供消費者自由選擇。
晨報記者 肖丹
-運營商反應
北京移動:已提供余額轉移、到期提醒服務
晨報訊(記者 焦立坤)針對市消協的“建議”,電信運營商昨天作出了回應。其中北京移動表示,為解決電話卡余額問題,公司已于2007年起陸續提供了余額轉移和到期提醒等服務措施。如神州行超出有效期,余額可一次性轉給其它神州行號碼,歸零后就銷號了。其它充值卡超出時限后便進入90天保留期,此時不能正常通信。過了保留期后,每天扣0.15元,如果還沒有繼續充值,扣完后便直接銷號。保留期前6天移動會發送短信提醒消費者。
另外,北京聯通相關人士也表示,對于市消協的建議正在研究中,目前還不便于表態。而有運營商人士指出,實際上當前固話月租費的概念正在被更多的話費套餐的形式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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