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名舉報長虹虛增收入的長虹“財務門”事件因舉報人范德均21日被刑事拘留而平添波瀾。記者從相關可靠人士處獲悉,日前,相關監管部門自2月下旬范德均實名舉報后開始介入的長虹“財務門”調查已基本結束,并已作出相關結論,該結論已經抄送綿陽相關部門和舉報人范德均。
“財務門”事件爆發后,國稅部門進行了調查,調查認為,“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納稅情況正常,尚未發現有涉及指控業務范圍內的偷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而在此前,國稅部門已經對長虹進行過核查,也未發現偷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證監部門則針對范德均對長虹提出的“涉及22.5億元商業承兌匯票確認收入”、“重復記錄收入”及“呆死爛賬機損失核銷”等6項質疑進行了逐一的調查,還到涉及單位重慶百貨等進行核查。證監部門得出相應結論,稱“長虹公司1998年納稅情況正常,有關22.5億元銷售符合稅法關于收入確認和開票的規定”,“未發現公司1998年相關會計處理違反當時會計制度”。(李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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