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2日電 日前,文化部發布了《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將于8月1日正式實施!掇k法》要求,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不得為未經審查或備案的網絡游戲提供交易服務。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司長李雄在今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隨著網絡游戲的迅速發展,網絡游戲虛擬貨幣廣泛應用于網絡游戲經營服務之中。網絡游戲虛擬貨幣在促進網絡游戲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經濟和社會問題,突出體現在用戶權益缺乏保障、市場行為缺乏監管及在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使用中引發的糾紛不斷。
為切實解決上述問題,《辦法》在總結現有管理措施的基礎上,對貫穿于各環節的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及交易活動予以規范。對于發行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網絡游戲運營企業,《辦法》要求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于兌換自身提供的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不得以惡意占用用戶預付資金為目的;保存網絡游戲用戶的購買記錄180日以上;將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種類、價格、總量等情況按規定報送注冊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等。
對于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辦法》要求其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不得為未經審查或備案的網絡游戲提供交易服務;正確處理違法交易行為;以及保存用戶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相關信息180日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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