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意中搜索到同一棟樓的無線網絡可分享,面對擺在眼前的“免費午餐”,吃還是不吃?小王選擇了前者。持續使用了一個多月后,小王開始擔心這種行為是否構成盜竊。對此,律師表示小王的行為已經侵權,但尚未構成犯罪。
用了免費網整日心不安
讀者小王家住鼓樓區楊橋新村,最近安裝了無線上網路由器。打開筆記本電腦,啟動無線信號搜索程序時,他發現,筆記本電腦的網絡自動搜索功能竟然幫他搜索到了多個無線網絡信號,其中有一個網絡信號沒有設置密碼。
帶著好奇心,小王對電腦進行一些簡單的設置后順利登陸網絡。雖然速度不是很快,但瀏覽普通網頁沒有問題。接連幾天晚上,小王都帶著嘗試的心情使用“免費網絡”。
最近,小王從熟悉無線網絡技術的朋友處得知,他家附近肯定有人使用無線路由器,而且沒有設置密碼。由于無線路由器的上網信號覆蓋距離通常在100米至400米,讓房屋周圍像開通了一個無線局域網,那個開通無線網絡的鄰居無意間惠及小王。
小王告訴記者,蹭鄰居家的網后,他總是惴惴不安,害怕哪一天被鄰居說他在盜竊。
公共場合“蹭網”行為普遍
記者在網絡上搜尋“蹭網”后發現,在無線網絡技術的發燒友中,無線“蹭網卡”已經是公開的秘密,有的網友還在網絡上發布破解網絡密碼進行蹭網的攻略。
熟悉無線網絡技術的電信技術人員陳先生告訴記者,隨著越來越多市民使用無線網絡,“蹭網”一族相應增加。譬如,有些市民會拿著筆記本電腦到開通無線網絡的酒店大堂上網,有人住在酒店隔壁甚至也能無意中“蹭網”。
福州大學一位同學告訴記者,他就曾拿著PDA到德克士門口上網收發郵件,連可樂錢都不用付就能上網。位于德克士餐廳東方百貨店的一名員工向記者透露,該餐廳內設有無線網絡,確實有些顧客會坐在餐廳里不消費只上網,但考慮到這些顧客可能是潛在客戶,所以一般不會制止這種“蹭網”做法。
律師:“蹭網”構成侵權
對于“蹭網”行為,福建創元律師事務所蔡思斌律師認為,筆記本電腦自動搜索到無線網絡信號后,使用者明知使用該信號會影響他人上網速度,仍使用該信號,事實上已經構成了民事侵權行為,信號擁有者可要求“蹭網”者分擔上網費用。如果嚴格套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該行為應該受到警告。
如果是破解他人密碼,進而使用他人無線網絡,該行為可處以5日以下治安拘留。如果窺視他人電腦中存儲的信息或惡意攻擊他人電腦系統等,行為人就要承擔非法侵入他人電腦系統的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蔡律師告訴記者,目前新加坡已明確界定“蹭網”行為屬犯罪行為。
對此,電信部門的工作人員提醒,要防止別人“蹭網”,最好的方式就是為網絡設置密碼。沒有設置密碼,不僅會讓別人蹭了網絡,而且有可能會被他人竊取計算機內的資料檔案。姜福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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