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個針對虛擬貨幣交易征稅的政策已經出臺,這對虛擬貨幣的網上交易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
目前我國法律尚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存在,但各大互聯網門戶以及網游公司為了業務發展的需要發行了大量的虛擬貨幣,其來源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網游服務商發行的游戲幣,二是門戶網站或其他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虛擬貨幣。目前常見的虛擬貨幣,如Q幣、泡幣、U幣、百度幣、魔獸幣等,幾乎每個游戲和網站都有自己的虛擬貨幣。
從《第一財經日報》了解的情況來看,目前行業對相關政策仍然處于觀望狀態。真正開始實行還需要等待時間表和細則。
尚無時間表
本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對北京市地稅局《關于個人通過網絡銷售虛擬貨幣取得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請示》作出批復。批復明確,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批復還稱,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絡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而北京市地稅的相關人士稱,對虛擬貨幣征稅目前沒有時間表。
征稅難度大
像騰訊、盛大、巨人等互聯網公司,很多收入都是通過虛擬貨幣實現的,有業內人士估計,在網絡中,近幾年流通的虛擬貨幣的價值已高達幾十億元,而且每年正在以20%~30%的速度在增長。
據騰訊網人士理解,由于目前還沒有出臺實施細則,因此尚不知收稅途徑。該人士還指出,此批復的主要目標應該是針對網絡游戲的虛擬幣,因為Q幣等本身是不允許交易的。
目前,在淘寶等第三方交易平臺上都有虛擬貨幣的交易,淘寶網公關總監盧維興稱,淘寶方面稱正對此表示關注,但國家相關部門并未與淘寶有過溝通,也尚未有應對措施。
騰訊公司相關人士也認為,目前國內相關部門仍沒有虛擬貨幣的定義,個人去收購來賣,交易過程、估值等都非常復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互聯網分析師呂本富認為,上述措施的監管比較難。因為現在在網上進行虛擬交易大多數都是個人,在沒有實行網絡實名制的情況下,監管私下交易目前仍有很大難度。
收稅還是禁止?
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曾公開表態,國家應立法禁止虛擬財產交易。庹祖海表示,目前政府已將網絡虛擬財產、防沉迷等列為需重點治理的問題,盜竊網絡賬號和虛擬物品也已成為重點打擊的新型犯罪行為之一。而與虛擬財產和被盜賬號、裝備交易相關的網絡交易平臺,亦將成為需要規范的重點。
金山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訴本報,其實網游廠商并不希望用戶在第三方平臺上進行虛擬貨幣和物品的交易,因為很多都是通過系統漏洞獲得,會對游戲玩家和廠商的利益造成損害,因此游戲廠商并不希望第三方交易存在。
另外,呂本富認為,對虛擬貨幣增值部分收稅會阻礙虛擬貨幣的交換,也會對整個產業的發展產生影響。他建議,稅務部門可以與淘寶等運營商進行合作,通過運營商監測到的虛擬貨幣交易額度對交易者收稅。(楊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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