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5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舊金山聯邦法庭法官當地時間4月3日重判承認受賄、敲詐等罪行的前舊金山市議員趙悅明案入獄5年零4個月。刑期不但遠長于趙悅明求刑的一年零一天,甚至比檢方要求的4年零9個月還多。趙悅明將從今年7月1日開始服刑。
現年48歲的趙悅明被控于2007年3月始向日落區及市內其他地區總共8家快可立餐飲連鎖店每家勒索1萬元,共計8萬元,以協助解決營業執照問題。他在去年10月對郵遞欺詐、敲詐、受賄等罪名供認不諱。
趙悅明的辯護律師漢倫(Stuart Hanlon)當日再度從“本意維護和幫助社區、受賄等行為是因為兒時被撞傷大腦受損而判斷失誤”等多個角度為當事人開脫,試圖說服法官伊斯頓(Susan Illston)能夠從輕判罰。
法官反駁指出,(如果大腦有問題)趙悅明如何拿到了本科乃至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這不是一個判斷失誤或者錯誤決定,而是一種腐敗行為!”伊斯頓認為,被趙悅明索取8萬元的受害者們是一群弱勢群體,他們不僅不懂英文,也不熟悉政府的工作程序。判決也必須向公眾傳遞一個信息,這種腐敗行為絕對不可以被接受。
檢控官布朗(Tracie Brown)的陳詞也相當嚴厲,她指在聯邦調查機構就事件向趙悅明問話時,他一次、一次、再一次地不斷撒謊。同時,作為一位高級別的民選官員,他卻在危害人民。
布朗提出,證供中2007年關于趙悅明會見快可立東主的錄音和錄像足可以證明他沒有腦損傷問題,他完全有操控能力。
趙悅明在陳詞中對自己的行為感到非常抱歉和羞愧,他說:“我所做的是錯誤的,但是我的本意是幫助別人,我是一個簡單而天真的人。”趙悅明表示自己對不起社區民眾、支持者和親友,特別是妻女,他的女兒因為此事的干擾不得不轉學,而他也保證今后將不會再發生這種錯誤。
法官伊斯頓還對趙悅明做出1萬美元罰款的決定。不過,體諒其家人探監方便,表示會讓趙悅明在離家人比較近的監獄服刑。
趙悅明在律師的陪伴下走出法庭,原本在法庭中神情嚴肅的他露出笑容,與多位到場的支持者握手或擁抱,并希望他們代為照看妻女。律師漢倫則表示對判決相當失望,但他表示不會上訴。
除了聯邦控罪外,趙悅明還被州府以“發假誓、謊報選舉居住地和提供虛假文件等指控”,他在去年11月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舊金山高等法院將于本月17日宣判。(劉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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