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據馬來西亞《東方日報》報道,馬來西亞華總針對2010年財政預算案向政府提出“5支持11要求”,呼吁政府豁免華團活動所賺取的盈利享有免稅優惠,以及應豁免5年以上的產業盈利稅。
如同過去,根據年限征收不同稅率,讓5年以上的產業交易可豁免征收此稅務。
華總會長方天興26日舉行新聞發布會指出,基于大馬華團皆非營利組織,所主辦的活動都是為國家社會利益作出貢獻,所以政府應考慮不征收華團的福利工作基金、會所活動等稅金。
他說,華總所擬定的2010年財政預算案評論,將制成備忘錄提呈給政府。
陪同出席這項發布會的包括華總署理總會長鐘來福、副總秘書陳耀星、文化執行委員會李錦賢,以及經濟研究主任郭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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