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5日電 據巴西南美僑報/巴西僑網報道,巴西眾議院6月4日上午11點45分表決通過了大赦法案。該法案將由盧拉總統簽署后實施。
據巴西司法部司法局長小杜馬華裔助手李國權介紹,法案規定凡2009年2月1日前抵達巴西非法滯留者,均可到當地聯邦警察局登記辦理申請兩年的臨時居留身份證。符合此條件者現在可以準備相關證明材料。如提供巴西無犯罪紀錄,經濟來源或職業證明等。具體要求請見后續消息。
據法案規定,大赦令一旦經盧拉總統簽署,有180天的申請時間,過期不予辦理。巴西司法部及聯警正在為接受大赦申請做準備工作,具體方案日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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