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53歲的上海籍人士江榮發,今年4月到奧克蘭探望留學的兒子,沒想到這一走就再也沒能踏上歸途……案件經過多月審理后,肇事司機最終被輕判40小時社會服務令。日前,本報記者在奧克蘭訪問了死者的遺孀。
2007年4月18日,江榮發在奧克蘭Domainion Rd懷疑被一輛巴士撞倒。事發之后巴士司機在80米外停車下來看了看,但沒加理會便開車離去。江榮發事后被送院治療,但最終因為腦部撞擊受傷嚴重致死。
查案半年 警方找不到證人
經過半年的調查,由于一直無法找到直接目擊證人,且巴士司機Tukino Tu一直否認當時自己意識到撞倒江榮發。奧克蘭當地警方最終僅對肇事司機提出“未及時停車救助”的控告。最后,奧克蘭地方法院法官只判了他4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令——在某教堂唱詩班唱歌;而且不需要撤銷駕照,并明示被告不須對江榮發的死亡負任何責任。
巴士公司Stagecoach惠靈頓總部運行官Bruce Emson于24日抵達奧克蘭,向江先生的遺孀及兒子表示同情和慰問,并表示會在經濟上作援助。但他同時也表示Stagecoach公司并不需要向江榮發一家道歉,因為事件并不是因為Stagecoach公司司機的錯誤導致。
家屬指出三大疑點
江榮發的太太盛女士稱,整個案件的審理讓人感覺“糊里糊涂”,其中很多疑惑一直未能得到警方有力解釋。疑點一:奧克蘭警方負責調查的警官曾公開表示,有證據表明江榮發在事發時是站在人行道上的;但他同時也明確表示巴士司機也是屬于正常行駛。“那車是怎么撞到人的?”警方沒有給予任何解釋。令人不解的是,在法庭上警方僅向法官說明巴士處于正常行駛,卻對江榮發是否站在人行道上只字未提。
疑點二:死者遺體的腦部和胸部的骨折都明顯顯示出撞擊,巴士車左側還有明顯撞擊痕跡,并有血跡證明是死者的。加之現代科學技術的幫助,這難道還不能判斷肇事司機是否應該負責嗎?
疑點三:結案后新西蘭當地中文傳媒就立即遞交了有關要求查看警方調查經過報告的申請,但是一周過后仍一點消息沒有(據有關記者表示,通常都是兩三天內便可以拿到)。
盛女士說:“現在比當時來的時候更痛苦。我可以接受這宗交通意外,但我無法接受這樣不明不白的交代。”“只要警方能給我個有力的說明,即便錯在我們受害人身上,我都能接受。”“出事之前的一個晚上,我和我丈夫還在網上剛剛聊了3個小時,講到了孩子以后的發展,憧憬了一下未來……沒想到一下子就家破人亡了!”她稱,由始至終她都沒看到一個證人、證詞和陪審團人員。
華人團體均表強烈不滿
這一系列行為引起當地華人社團的強烈不滿。而江榮發的妻子和兒子江浩在聽到宣判之后,表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兩人在法庭的一個獨立休息室里抱頭痛哭。江家的華人代表Susan Su女士在宣判之后十分氣憤,指責被告Tukino Tu,問他如何面對一個失去丈夫的妻子,如何面對一個失去父親的兒子?
江榮發的妻子盛女士在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的時候表示,現在并不是要索賠多少錢,也不是一定要把肇事者判進監獄,而是要討個交代。她來的時候就已經聲明,表示尊重新西蘭當地的法律,她相信新西蘭的法律會作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判決結果。但現在半年過去了,判決結果出來了,“我還是不知道我丈夫到底怎么死的。我就是回國,也無法向我丈夫的家人交代啊!一條人命啊!我是一定要繼續上訴的!”盛女士說。(韓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