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8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28日刊出署名富權的文章《馬英九無心插柳柳成蔭 或將開啟改革之門》說,國民黨考紀會決定向十二名中常委參選人“開鍘”,倘能透過此次補選,達到樹立新風,逐步推進改革之目的,無論是對國民黨在年底“三合一”選舉中選情,還是對透過黨務改革獲得選民支持,繼續贏得各場重要公職選舉從而實現長期在臺“執政”愿景,都將發揮重要的加助作用。
文章摘編如下:
繼國民黨于前晚召開臨時中常會,一致通過當選中常委的全體請辭案并實時生效,并決定于十一月十四日進行同額補選之后,國民黨中央考紀會昨日又召開臨時委員會議,決定對十二位涉及中常委選舉送禮的參選人(其中八人是中常委當選人,四人是中常委候選人)予以停止黨權三個月的黨紀處分。
由于中常委補選的時間,正好是在這十二名受處分者的停權處分期間內,因而他們均將喪失參加中常委補選的選舉和被選選舉權。連同已被取消中常委當選資格的楊吉雄、江達隆在內,共有十名本已當選的中常委不得參加是次中常委補選,達到票選中常委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一。
倘若在十一月十四日的中常委補選過程中,不再發生送禮、請客等賄選弊案,就將不但能達到端正選風之目的,而且也標志著國民黨的黨務改革的發端,將有可能使到黨內地方傳統勢力逐漸退出中央權力核心舞臺。這無論是對國民黨在年底“三合一”選舉中的選情,還是對國民黨透過黨務改革獲得選民支持,繼續贏得各場重要公職選舉從而實現長期“執政”愿景,都將發揮重要的加助作用,在臺灣的政治發展史上寫下濃重的一筆。
今次中常委選舉,是分區在黨代表所在戶籍地投票,這就給參選人送禮、請客提供了便利,因而方便了平時就是大小樁腳,熟習送禮、請客的地方傳統勢力向具有投票權的黨代表送禮賄選。
在國民黨內,由于出身背景和所住區域等因素,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改革派和傳統派。其中改革派大多是居于都市地區,并具有較高學歷,多是屬于受紀律約束的官僚或崇尚自由的學者。而且,由于都市地區的選民的自主意識較強,候選人無須送禮,只要自己的形象好、問政態度佳,就很容易當選,因而他們沒有賄選的壓力和必要。
而在農村基層的參選人,一來本來就是基層鄉鎮或漁農會的負責人,在公職選舉中往往成為大小樁腳,本身就是賄選的執行者,二來漁農民的投票自主性往往較低,容易受選舉風氣影響,故地方傳統勢力的參選人往往就以送禮、請客等等作為拉票手段。四名被法院終審裁定賄選而當選無效的國民黨籍“立委”,他們的選區就是農業區,而不是都市區,而他們本人又多是傳統派人士,就顯見傳統派多是地方基層人士。
本來,按照島內“人民團體法”規定,辭職者不能參加因其辭職而導致進行的補選,這就是當初邱毅點燃“辭職”第一炮后,自我視為“自焚”,而有個別中常委不愿辭職的原因之一——因為辭職后不能再參加補選。而國民黨中央及時做出解釋,指出:一、“重選”就是“重新選舉”的意思,通常出現在合法選舉進行后,發現選務有嚴重瑕疵,造成選舉不公,必須廢棄原先選舉的結果而再舉行一次選舉。在臺灣“選罷法”上,選舉被法院認定為“無效”時,就必須重新選舉。重選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是局部的,視被認定無效的范圍而定。二、“改選”則泛指依法定期舉行的選舉。三、“補選”又稱“出缺補選”,就是當選人因為死亡、辭職,或其它原因出缺所補行的選舉。“補選”既不是“重選”,也不是“改選”。
因此,這次國民黨中常會是“補選”而不是“重選”或“改選”。因為第十八屆第一次中常委會的選舉,雖有候選人送禮請客的事實,且被查獲并撤銷當選資格,但選務本身并無瑕疵,亦未遭質疑,所以不必重選,又因為這一屆中常委剛選出,任期未滿,并沒有改選的問題。
但是,如果辭職補選的中常委人數達到中常委的總額,未來舉行的選舉在性質上仍是補選,但因中常委全部辭職補選,在結果上已與重選并無不同。國民黨秘書長詹春柏也聲明這次中常委補選不適用“人民團體法”,辭職的中常委仍可參加補選。這才促使到曾有疑慮的中常委最后也決定辭職。
有人曾擔心,如果不改革選舉規例,且不處分被檢舉的中常委,讓其可以繼續參選,補選也等于回到原點。而昨日考紀會決定向十二名參選人“開鍘”,但又只是給予停權三個月的較輕處分,既將他們擋在補選門外,又不致過于傷害。而且,詹春柏號召政務官及青年人參選,也有防止“回到原點”之用意。
應當說,在被處分的十二名參選人中,未必都是屬于傳統勢力,其中沈慶京既是都市人。而未及時辭職的也有不是傳統勢力者。因此在組織上,補選未必能達到將傳統勢力排除在外,并建立“馬家軍”之目的。但倘能透過此次補選,達到樹立新風,逐步推進改革之目的,就是國民黨之福,更是臺灣人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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