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3日電 美國《僑報》日前刊文說,中國近日引起關注的“躲貓貓”事件,網民參與調查,距離平息質疑、探尋真相、給出合理解釋還只是第一步。要想尋找“躲貓貓”真相,既需要公開透明、輿論引導,更要靠客觀調查、法律正義。這是一個網絡時代的新開端,就讓“躲貓貓”成為歷史罷。
文章摘錄如下:
“躲貓貓”一詞近日在中文互聯網迅速竄紅。起因是24歲的云南玉溪男子李某因盜伐林木被刑拘,進入看守所后受傷住進醫院,4天后死亡。警方解釋,他是在與同監室獄友玩“躲貓貓”游戲時,因蒙著眼被獄友踢打后撞墻受傷,醫院搶救無效。
如同質疑“俯臥撐”(甕安少女李樹芬溺水死亡,警方公布調查結果時提到“俯臥撐”,隨即“俯臥撐”走紅網絡)荒唐一樣,網民紛紛質疑,一群成年男人在看守所中玩“躲貓貓”游戲(捉迷藏)聽起來非常離奇,而這種游戲竟能致人死亡就更加令人難以置信。
不過,不同于“俯臥撐”事件甕安當局唯恐避之不及,對這場以“躲貓貓”為標志的輿論抨擊風潮,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直面“丑聞”,邀請網民共同參與調查過程:在15人組成的委員會中,有8人是網民和社會人士,其中主任和副主任均由網民擔任。
這一回應,的確是一個別開生面的創舉——首次由官方向網民發出正式邀請參與公共事件的調查,無論對于網絡歷史還是公共空間,都是滿足公民知情權的一種嘗試,云南官方贏得外界正視民意的開明之風的贊譽,事件也給公眾一個合理的期待。
作為營造良好形象、引導輿論的宣傳機構,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的這一回應確實很陽光。但是距離平息質疑、探尋真相、給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還只是第一步。
應該看到,“躲貓貓”更是一起法律事件中的輿論問題。宣傳機構不是警方、沒有組織成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律依據。而作為調查委員的網民,更沒有法律賦予的調查權,相應的調查結果也缺少法律支撐:網民參與調查,只是增強信息透明度。
筆者注意到,地方當局20日公布的調查結果仍堅持“躲貓貓”的結論,面對“調查組”的詰問,似乎仍有許多懸疑之處。于是有人批評“若網民調查組到了現場,只是聽相關機構講一遍躲貓貓致死的傳奇故事,這樣的調查就只是做秀”。
盡管網民參與的調查委員會工作成果并不明顯,但是要想尋找“躲貓貓”真相,既需要公開透明、輿論引導,更要靠客觀調查、法律正義。
這是一個網絡時代的新開端,就讓“躲貓貓”成為歷史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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