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江西的潘肖在北京工作了10年,有車有房并已成家,然而結婚登記、小孩上戶口等事情總是提醒著他:自己只是在北京生活的人,而不是北京人,因為他需要跋涉千里回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這些事情。
在中國,像潘肖這樣的流動人口數以億計。在城市快速“成長”過程中,大量處于半城鎮化狀態的流動人口,尤其是流動農民工成為中國政府必須重視和解決的一大問題。
6月26日,中國國家人口計生委與德國技術合作公司、國際移民組織等機構聯合在北京舉行“人口流動遷移與城鎮化國際研討會”,旨在借鑒國際經驗,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人口城鎮化道路。
從不到18%到超過46%,近30年來中國的城鎮化率迅猛上升。中國城鎮數量大幅增加,城鎮規模擴大,200萬以上人口城市由1978年的10個發展為41個,小城鎮則由2000多個發展為近2萬個。城鎮人口由1978年的1.72億增長為2009年的6.22億。
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表示,中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進城農民工是主體”。數據表明,在北京、上海、浙江、天津等地,農村人口凈流出對城鎮化的貢獻率均在30%以上。
作為國家人口計生委的研究成果,最新發布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0》顯示,中國正經歷著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人口流動遷移,2009年流動人口達到2.11億人。
與歐洲國家城市化初期不同,中國進城農民工沒能迅速轉為城市市民。中國人民大學人口與社會發展學院院長翟振武指出:“由于中國特殊的戶籍制度,流動人口幾乎成為除市民、農民以外的第三大人口群體。”
流動人口終年奔忙在城市,很多時候卻又游離在城市體系之外。如:流動人口的計生管理服務經費投入缺乏有力法律依據,大部分社會舉辦的民工子弟學校條件差教育質量差,仍有很大比例的流動人口未納入工傷保險范圍,未被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等等。
如何讓2億多流動人口轉為市民?如何讓他們均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
面對這一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挑戰,中國政府在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中賦予了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管理職能,人口計生委據此增設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負責“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
在中國首次舉辦的有關人口流動遷移與城鎮化的高端會議,是國家人口計生委履行新職能的實踐和努力。
研討會上,中外專家就“聚焦人口流動遷移,推動城鎮化健康發展”主題給中國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
國際移民組織總干事特使、駐華聯絡處主任辛達培認為,應樹立“流動是發展的動力,而不是欠發展的征兆”的觀念,所有的國際移民和國內流動人口都對社會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應在維護社會穩定的同時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利,鼓勵支持有序流動,地區發展規劃應覆蓋流動人口。
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中國面臨的一個重大現實問題,必須納入“十二五”規劃統籌解決。翟振武說:“流動人口在未來長期存在,政策、措施不能短視,要長期化、制度化。”
李鐵指出,應改善流動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健全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制度等促進進城農民向市民轉變,建立與城鎮化發展相適應的城鎮管理體制,深化土地制度和戶籍制度改革,以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記者周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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