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正處于技改整頓階段的小煤礦,竟在監管部門的眼皮底下違規偷偷開工生產,而負責安全監管的鄉鎮安監站站長居然是這家礦的法人代表!5月29日,湖南省汝城縣一起煤礦爆炸事故中,17條血淋淋的生命再一次告訴人們,幾番整治的小煤礦依然存在重大監管漏洞,行業治理仍任重道遠。(6月4日新華網)
幾乎每起礦難事故的發生,都存在監管漏洞,因而,輿論在譴責煤企老板賺帶血利潤的同時,往往都會習慣性地批評監管部門的失職行為,更對官煤勾結、草菅人命現象感到憤慨。
安監站長葉春平當上了煤企的法人代表,徹頭徹尾的官煤一家了,如此監管不出安全事故才奇怪。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葉春平站長當“煤企老板”,并非自愿而是“上面安排”的,而且只是個“掛名礦長”。名義上是法人代表,但礦里的經營、生產乃至安全設施的建設和投入,都說不上話。毫無疑問,指望這樣的安監站長兼法人代表去監管安全生產當然也是異想天開的事。
倘若僅僅是個案倒也罷了,問題的嚴重性在于,類似的情況在湖南一些縣市很普遍,一些鄉鎮小煤礦的股份結構復雜隱蔽,實際控制煤礦的股東往往會花錢請人擔任“法人代表”。這些“掛名礦長”有名無實,一旦出事后,煤礦實際控制人往往通過在背后達成經濟補償協議,把責任推給“掛名礦長”,使自己得以逃避法律制裁。
據湖南省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丁國強介紹,目前湖南省專職安監專業技術人員奇缺,許多鄉鎮安監站長沒有經過專業培訓,一些鄉鎮煤礦甚至連一個專業技術人員都沒有?杉词乖谶@樣的情況下,當地政府卻不是把有效的資源用在安全監管的刀刃上,并且培訓充實監管力量,相反讓他們臨時走馬上任,典型的安全讓位于生產的做法。
罔顧礦工生命安全,葉春平只不過是一只替罪羊,充當了炮灰。礦難頻仍,我們經常有這樣的解釋:一種是政績沖動,不惜追求帶血的GDP,另一種則是某些官員與礦主存在利益上的一致,當然更可能兩者兼而有之,結成了牢固的官煤利益共同體。這一黑幕的揭穿,無疑表明安全意識淡漠,礦難事故頻發,有時不僅僅是礦企自身的問題,也不止是哪一個安監官員與煤礦方勾結的問題。礦難整治的一個模式是,問題被揭穿時,揪出一個,成為責任承擔者。揪的背后,盤根錯節的,更深層的問題可能被掩蓋。(范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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