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出臺標準規范公務員錄用考察
堅持“實地考察”杜絕“重點照顧”
本報重慶5月19日電 (記者崔佳)《重慶市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近日頒布實施,首次界定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之間的職責權限,明確考察內容、程序和淘汰標準,避免公務員考察的隨意性。
重慶市公務員局副局長李淮介紹,為公務員錄用考察專門出臺統一標準、辦法,在全國尚屬首例。重慶市公務員局自2009年10月起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試點調研工作,先后召開7次征求意見座談會,廣泛向社會征求意見建議。今年2月,又邀請國家公務員局及北京等5個省市的公務員主管部門召開研討會。在梳理意見建議500余條、六易其稿后,《考察辦法》最終出臺。
劃清職責權限
“以往考察工作中,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之間職責權限劃分不清,一定程度上‘人人都在管又人人管不了’。”李淮說,《考察辦法》按“主管—組織—實施”的層級關系,首次對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市級機關和各招錄機關的職責權限明確界定。
《考察辦法》堅持實地考察原則,規定考察組必須由2人以上組成,要深入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學校、社區、鄉鎮、街道)和公安派出所等進行廣泛的個別談話,力求客觀、公正、全面地掌握其基本情況和日常表現。考察組成員要經共同研究、統一意見后,提出結論建議,以杜絕“一言堂”、“重點照顧”等現象。
明確淘汰標準
“過去有些單位開展考察工作時隨意性較大,更有甚者對一些重要工作環節擅自簡化。”重慶市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副處長余俊蘭說,《考察辦法》首次明確了錄用考察程序,要求必須按“考察預告、個人總結、個別談話、查閱檔案、撰寫考察報告”的先后順序進行,并明確規定考察期限一般為30個工作日。
針對以往反映強烈的淘汰標準不明確問題,《考察辦法》首次明確規定了9種情形將“一票否決”,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后不滿五年”等。引人關注的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不良,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也列其中。
“道德品質標準雖然把握上有一定難度,但沒有這條將是一個缺憾。”李淮說,意在形成一種“以德為先”的錄用導向,提高公務員隊伍的道德素養。
不合格可申訴
為了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考察辦法》還為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提供了必要的申訴救濟途徑。規定“考察對象凡對考察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招錄機關所在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市級機關書面申請復核考察結論,各區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市級機關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復核結論”,又規定“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考察對象,可暫緩作出考察結論”。
為充分體現以人為本,《考察辦法》還規定,考察組“應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況和考察對象個人隱私”,以盡量減少對其今后工作、生活的影響。
實地考察可避免偏差(專家點評)
作為公務員考錄工作中重要一環,考察承擔著程式化測量之外評估考生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能力的重要責任,制定統一的辦法十分必要,重慶的創新對公務員制度建設是一個完善。
公務員錄用應非常慎重,遵循“從嚴要求”原則。重慶《考察辦法》所明確的錄用考察程序看似復雜,但具有程序規范意義。道德品質不良“一票否決”也體現了“從嚴要求”,至于標準把握上,公眾對每個人的道德品質都有基本共識和公論,只要堅持實地考察、公平公正,應該能夠做到避免偏差。
西南政法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曹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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