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新聞辦有關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商務部從未正式做過外逃貪官數量及他們攜帶出境資金數額的調查,也未發布過此類報告。不過,由于貪腐官員外逃現象一直以來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因此,無論是貪官出逃,還是解押回國,抑或有新的法律新規或者工作機制出臺,都會引來輿論的一番議論。因此,此次商務部公開“澄清事實”,自然難免又一次引起各方的高度關注。
其實,早在幾年之前,就曾有媒體做過報道,說的是商務部在其一份名為《離岸金融中心成中國資本外逃中轉站》的調查報告中稱,中國外逃官員數量約4000人,卷走資金有500億美元。而公安部和國家審計署聯合發布的消息則透露,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真正緝捕歸案的僅有300余人。這些數據不斷被人引用,也曾被有關專家和決策機關作為判斷我國反腐敗形勢嚴峻的重要依據之一。而此次商務部的公開“澄清”,其實并沒有從正面對外逃貪官的事實予以說明,因此,恐怕也很難消除人們對于“數據”的諸多疑慮。
不過,呈現一種規律性的現象卻是,近年來,外逃官員確實不少,但凡有貪腐官員外逃的,也一定伴隨著巨額資金特別是國有資產的外流。并且,外逃官員的級別越來越高,廳處級干部及國有企業、金融系統的高管在日益增多,涉及的資產金額也越來越大,犯罪手段表現得越發巧妙和多樣,確實需要加強監管和防控。
官員外逃對我國的反腐敗成效形成了重創,也嚴重損害到我國的國際聲譽。有時,它還會像瘟疫一般,在腐敗官員的群體中無形地傳播開來。前些時候,各地媒體紛紛報道和關注的“裸官”現象,或許就是這種現象的早期征兆。因此,日前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還專門審議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通過了《關于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加強管理的暫行規定》,以利于控制腐敗和防范腐敗官員“裸奔”出逃。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早在2007年1月就通過了反洗錢法,也已將貪污賄賂犯罪及金融犯罪的違法所得,列入洗錢犯罪的“上游”行為范圍,并將公職人員的異常資金流動和資產轉移列入監控對象,社會輿論曾一度將這部法律視為懸在官員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年初也宣布了由國家的17個部級單位組建成立了防范違法違紀公職人員外逃的聯席會議機制。可見,我國已經開始從以往較為注重追逃朝著更加重視防逃的方向在努力。
事實上,外逃貪官數量是不是已經精確地達到4000人,或者實際卷走的資金額有沒有達到500億美元,似乎也并非那么重要。關鍵是我們的相關機構和司法部門,是不是真正掌握了實情和應對的措施。有效控制貪腐官員外逃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它牽涉到我國現行的干部體制、監督制度、出境管理、法律規則、司法協助和外交合作等方面。同時,它們又都與國資監管、洗錢控制甚至打擊地下“黑道”等行動密切關聯。因此,需要建立更為權威的機構,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統一指揮、統籌兼顧、協調行動,及時、高效地發揮正向功效。如今,對包括在逃官員在內的貪腐人員采取更為有力的行動,時機應該是相當成熟了,也確實已經到了應當采取更為有效舉措的時候了。人們再也不希望看到有更多的官員再次陷入貪腐的泥潭,當然,也希望看到有更多的在逃貪官能夠迅速落入法網。游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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