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審計結果仍是“輕描淡寫”地處理,挪用、亂用仍是“零成本”“零風險”,無疑難以起到良好的震懾效應,難以發揮審計的最佳效果。所以,在審計跟進的同時,還有必要讓問責也“跟進”,讓問責硬起來
4月22日,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做客審計署門戶網站,與網友在線交流。徐司長表示,全國各級審計部門對汶川地震災后重建資金和重建項目進行了一年多的跟蹤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節約重建資金或挽回損失12多億元,收回擠占挪用資金3億元。(4月22日人民網)
跟蹤審計,是指審計部門通過對資金流向和權力運行軌跡兩方面的審計監督,在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進行跟蹤的動態審計方式。這一新興的“審計風暴”,克服了傳統審計方式的滯后性,更及時也更有效。
目前,玉樹災后重建規劃編制的組織實施工作正在全力開展。借鑒汶川震后重建的成功經驗,跟蹤審計也應成為緊盯玉樹災后重建的“眼睛”,助玉樹災后重建“好事做好”。
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實行的是計劃經濟體制,內部監督的職能主要由財政部門代為執行,一直缺乏獨立的審計機關。直到1982年,新憲法才規定由國務院設立審計機關,在總理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統計數據顯示,二十多年間,全國共審計和審計調查了530多萬個單位,直接促進國家財政增收節支5500多億元,減少損失浪費2044.4億元。正因效果如此顯著,在去年的全國兩會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指出:“財政資金運用到哪里,審計就跟進到哪里。”
鑒于玉樹災后重建的特殊性,跟蹤審計顯得更為緊要。玉樹深處青藏高原腹地,特殊區位條件決定了當地每年只有5月至10月可以施工。換言之,災后重建工作面臨“時間短、難度大、任務重”的多重挑戰。災后重建資金是否每一分錢都用在刀刃上,無疑與災后重建能否按時按質奪得最后的勝利息息相關,這就有賴于跟蹤審計制度這雙“眼睛”的緊盯。
再則,玉樹地震發生之后,民眾馳援災區的積極性堪比2008年,救援資金和救援物品源源不斷涌向災區。這其中,每一分錢都飽含我們對災區人們的深情,每一分錢都是災區人民重建家園的“救命錢”,跟蹤審計監督好這些錢的使用,也是對民眾愛心的交代和回報。 可喜的是,據徐愛生司長介紹,在玉樹地震的第二天,相關的跟蹤審計工作就已啟動。
但是,我們依然還得警惕“重審計輕處罰”問題。比如,在土地出讓金管理問題上,審計署近日發布的公告顯示,有674.81億元土地出讓金不規范,9.18億元未納入國庫管理。但對于這些問題資金,不僅不點名,處理也僅是按規定“補征補收”“補辦手續”而已,沒有聽說相關責任者受到什么懲處。
可以想見,如果對審計結果仍是“輕描淡寫”地處理,挪用、亂用仍是“零成本”“零風險”,無疑難以起到良好的震懾效應,難以發揮審計的最佳效果。所以,在審計跟進的同時,還有必要讓問責也“跟進”,讓問責硬起來。(易艷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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