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2日電(記者 劉育英)中國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22日說,截至2010年2月底,審計署在審計汶川災區重建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移送案件線索7起,已有11人被判刑。
徐愛生做客審計署門戶網站進行在線訪談時介紹說,“7起案件線索涉案人員18人,涉案金額198.3萬元,已有11人被判刑,其余7人有關部門正在處理”。
這些違法違紀的案件包括違規招投標、采購劣質設備、騙取補助金等,主要涉及一些鄉村干部,徐愛生說,“由于審計機關提前介入,全程跟蹤,災后恢復重建跟蹤審計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和案件線索,要比其他建設項目少得多”。
對于社會捐贈資金的到位情況,徐愛生介紹,從審計調查的情況看,除個別企業由于金融危機破產外,汶川地震中認捐的社會捐贈資金99.9%以上到位。
青海玉樹州4月14日發生地震,徐愛生表示,審計署在第二天就啟動了對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的跟蹤審計。由于青海玉樹州氣溫低,只有5月至10月可以施工,因此災后恢復重建的審計工作要等國務院通過總體規劃后正式啟動。
據悉,審計署在2009年還啟動了對京滬高鐵、西氣東輸二線、金沙江溪洛渡和向家壩水電站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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