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分管城建及市容等工作的副區長,在道路擴建拆遷過程中,濫用職權,違法強行拆除兩家民房。
在這位原阜陽市潁州區原副區長的指使下,開發商為了逼走屋主,還收羅社會閑雜人員前往屋主家“坐鎮”。在強拆過程中,開發商員工還打傷屋主家人。一名屋主因不堪其辱,買來農藥意圖自殺,結果未遂變成植物人。4月19日,阜陽市潁州區原副區長曹潁章被潁上縣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及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副區長強拆民房
2008年5月,阜陽市政府決定對雙清路進行擴建,委托阜陽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承建,建設過程中,有部分建筑物需要拆遷,大部分居民均與城市建設投資公司達成了拆遷協議,但原居住在雙清路南側的潁州區清河辦事處奎星苑社區一道河居民組居民陳少遠、陳少坤兩戶的部分房屋在雙清路規劃的道路紅線內,經多次協商不能達成拆遷協議,由于雙清路擴建屬市政重點工程,時間要求緊,市政府責成潁州區政府盡快處理拆遷事宜。
同時,雙清路南側居民陳少遠、陳少坤兩戶房屋還在安徽阜陽天馬房地產開發公司1997年征用的清河路至二環路即原阜王路兩側0.83公頃土地范圍內。 2007年9月天馬公司取得了該塊土地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對該地進行房地產開發。 2008年9月25日,曹潁章超越市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的決定要求,在明知陳少遠家的房屋在道路和建筑紅線外,但卻沒有依法定程序進行調查和裁決,便指揮天馬公司和有關單位違法將陳少遠家在道路和建筑紅線內處的所有房屋,共計1700多平方米全部拆除。
受辱屋主成植物人
2008年11月26日,為了催促曹潁章盡快安排強拆陳少坤家的房屋,天馬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為曹送去人民幣5萬元。同年11月28日,在曹潁章的現場指揮下,先由天馬公司安排的搬家公司搬出陳少坤家所有房屋的物品,由天馬公司找來的社會閑雜人員,將陳少坤和家人帶離拆除現場后,李某指揮挖掘機先拆掉了陳少坤家第二排剩下的房茬子,然后政府相關單位人員離開強拆現場,李某又繼續讓挖掘機將陳少坤家剩下的房屋全部拆除。
在強拆的過程中,陳少坤的兒媳劉某與天馬公司職工發生廝打,造成劉某鼻部外傷,雙側鼻骨骨折。經阜陽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鑒定中心鑒定屬輕傷。陳少坤因不滿自家房屋被強拆,加上家人受到毆打,當日11時許服農藥敵敵畏自殺,被其女兒陳某發現并送到市中醫院救治,后轉到市人民醫院。目前,陳少坤仍處于植物人狀態,經鑒定為一級傷殘。
兩罪并罰獲刑11年
2010年4月19日下午,潁上縣法院對曹潁章案進行宣判:被告人曹潁章原系阜陽市潁州區副區長,分管城建、土地、環保和市容工作。在阜陽市雙清路擴建拆遷過程中,超越職權,擅自強行拆除陳少遠、陳少坤兩家的所有房屋,造成陳少遠、陳少坤財產損失1380593元,同時造成陳少坤兒媳劉某受輕傷、陳少坤服毒自殺形成植物人的嚴重后果。另外,他還接受兩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賄賂人民幣10萬元。
被告人曹潁章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犯有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1年,違法所得10萬元予以追繳。(邢婷 吳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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