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1日電 (記者 杜燕)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北京擬廢止原有食品安全監管規定,重新制定適合北京流通領域的食品安全規定。
北京市法制辦1日公布,2010年共安排立法項目43項,其中17項擬于年內完成起草審核工作。
該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是關系到百姓生命健康的大事,北京市場上的食品約70%來自外省市,為完善北京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進一步明確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職責,北京將廢止于2003年2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制定新的、符合北京市場特點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規定。
他稱,新規定將明確北京食品辦、農業局、質檢局、衛生局等部門的職責。對于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違規行為,北京將會予以比現行規定嚴厲的處罰措施。
負責人還表示,北京屬嚴重缺水城市,今年,將修訂于1981年制定的節約用水辦法,尤其要加強對洗車業等單位用水的管理,加大節水獎勵措施。
另外,北京還將廢止實施價格聽證會制度的規定和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將就制定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修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制定生活垃圾處理條例等26項政府規章和地方性法規進行立法調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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