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6日電 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孟建柱今日表示,各地要建立警民懇談制度,社區民警每半個月、派出所長每個月、市縣公安局長每季度、省區市公安廳局長每年召開一次警民懇談會,及時聽取群眾意見,定期向群眾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群眾評議。
公安部今日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范先進事跡報告會,孟建柱出席并講話。他強調,要健全完善走訪聯系群眾工作機制,既要經常性地走訪聯系群眾,及時發現矛盾、化解矛盾,又要定期開展警民懇談,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加強與群眾溝通。
孟建柱指出,當前,中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同時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特別是隨著利益格局加快調整,誘發社會矛盾的觸點增多,社會矛盾的敏感性、關聯性、對抗性明顯增強。“如果這些矛盾不能得到及時有效化解,一些矛盾糾紛就可能轉化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甚至演變為群體性事件,損害黨群關系、干群關系,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孟建柱說,各級公安機關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充分認識公安機關在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中擔負的重大責任,充分發揮公安機關點多線長面廣、聯系群眾廣泛的優勢,發動和組織廣大民警到群眾中去、到矛盾多的地方去,深入開展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著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預防新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
“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緊抓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組織廣大民警深入社區農村、深入企業單位、深入群眾家庭,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及時掌握社會動態,把走訪、接訪和下訪、回訪等多種形式有機地結合起來,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孟建柱說。
他表示,當前,特別要針對不安定因素相對集中的領域、群體,深入排查、及時掌握企業改制、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涉法信訪等重點領域的不穩定動態,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報告黨委、政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千方百計將其化解在基層、解決在當地、消除在萌芽狀態。
孟建柱強調,要堅持預防為主,建立健全矛盾糾紛滾動排查、分級管控機制和社會輿情分析研判預警機制,把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在經常、放在平時、放在準確掌握社會動態上。要堅持調解為先,積極參與“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公安機關行政調解與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調解組織緊密銜接、良性互動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
“要在全國公安派出所、交警隊等基層單位全面設立調解室,大力推行公調對接工作模式,堅持多用調解的辦法化解矛盾,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爭取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群眾家門口。”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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