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處于突發環境事件的多發期。應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建立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急隊伍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和自然資源開發強度的不斷增加,中國已成為世界上環境污染嚴重的國家之一,環境面臨的壓力不斷加大,環境安全隱患凸顯,已處于突發環境事件的多發期。如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和完善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機制,已成為各級政府和民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之一。致公黨中央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進一步完善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處理體系。
“一些環境突發事件處理處置不當,不僅可能成為潛在的健康風險,而且可能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誘導性因素。”致公黨中央提案認為,各種環境突發性事件主要由安全生產事故、企業違法排污、交通運輸事故、水利設施調節、環境保護設施引發。一些環境保護設施由于年久失修、違規操作或者設計不合理等原因產生二次污染,對大氣、水體、土壤等自然環境造成危害,對周圍居民的心理造成恐慌。如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污染地下水,垃圾焚燒場尾氣排放不達標,礦山尾礦壩潰堤造成生態災難和人員傷亡的事件時有發生,尤其是2009年以來的垃圾焚燒事件,由于對二口惡英的恐懼,全國各地的老百姓幾乎到了逢“燒”必反的程度,而垃圾處理又不得不通過焚燒方式實現大幅度的減量化。
致公黨中央建議,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完善應急防范和處置體系,加強培訓演練,加快推進基層鄉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防范和處置預案編制工作;建立突發性環境事件的應急隊伍,切實提高企業、社區、學校、鄉村等基層的應急能力;實施建設項目環境風險管理,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管理,對跨區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實施發車前上線檢測,并實施衛星定位系統的遠距離監控。 (江迪;廉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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