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10日電(記者 吳歆 張蔚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李飛10日在北京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是否會上升為法律正在進行研究,將參考國外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做法。
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中心10日舉行主題為“人大立法、監(jiān)督工作”的集體采訪。李飛表示,從目前情況來看,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中國就非常重視公務員的財產申報制度,1995年制定了《縣處級以上干部財產申報規(guī)定》,2009年又進一步規(guī)定了《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其中包括了對個人財產和其他有關情況報告的義務。
李飛說,至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今后是否會上升為法律,全國人大正在進行研究。制定法律的程序,一定要等到條件成熟,會有一個積累經驗的過程。
李飛表示,官員財產申報還需要一些配套的制度做支撐。一是個人納稅,二是在信用體系、個人信用的制度建設方面都需要有配套的制度。這方面全國人大正在研究,使申報能起到約束作用,而且可以切實反映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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