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釣魚執法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上海白領張輝和斷指孫中界的命運,引起民眾廣泛關注。記者對兩位當事人進行回訪時發現,目前為止,并沒有具體的執法人員或執法單位被問責,孫中界的賠償要求也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支持。昨天,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在兩會上回應此事時稱,“釣魚執法問題的出現,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緣于有獎舉報的制度原因,因此,問責具體的執法人員并不適當。”
-追訪官員
韓正稱應取消有獎舉報
上海市長韓正對此也做出回應稱,釣魚執法是一個極其錯誤的執法行為,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也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
韓正說,上海市對這個事情的看法是,釣魚執法之所以出現的根本原因是制度設計的問題,這個制度就是有獎舉報制度。
“有獎舉報在有些領域可以用,但是在維護交通秩序的執法上用這種方法是錯誤的。有了有獎舉報,就會有利益驅動,就容易產生為領到有獎舉報這部分錢而專門從事舉報,逐步轉化為一種職業性的舉報,而這種職業性的舉報不受監督。”韓正認為,從政府的角度來講,首先要取消有獎舉報,從根本上釜底抽薪,要把這個制度規范起來。
執法單位罰款全繳財政
此外,上海也將采取其他的治理方法,割斷行政執法處罰單位和錢的關系。
“今年全市所有區,所有執法行為罰沒款、處罰款,全部統一到市里的財政專戶,全部公開監督,下面所有的單位拿不到一分錢,從制度上杜絕了這樣一種做法。”
韓正說,除了制度原因,執法人員素質也有待提高,執法人員如何掌握自己所執法的所有法律,用一種比較規范的行為和法律的語言去執法,這方面是缺乏的。因此,上海今年將開始分批全員輪訓,之后要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就不能做執法工作了,做其他的工作。當然,我們政府在應對這些事情的處理上,特別主張主流媒體在第一時間能夠反映,這很重要,就是快報事實,是什么就是什么,我覺得我們應該有一種科學的態度。
“我相信上海市政府通過這件事情舉一反三,我們將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修補政府的公信力。”
-法眼
應研究如何處罰“釣魚者”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憲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漢華稱,每當發生這種公民必須要用自殘的方式才能解決問題的事件時,非常令人痛心。我們應該反思:事件的根子在于制度。行政體制改革嚴重滯后才會造成這種情況。“釣魚執法”整個事件中,它的利益機制很容易判斷。行政機關罰款和收費作為預算外的收入常年居高不下。最高的時候預算外的收入曾經占預算收入40%的規模。這兩年隨著清理和整頓小了一些,但是基本問題還是沒解決。
具體到這個事件中,需要反思的是:行政機關罰款事實上的收支兩條線沒有真正得到執行。1996年以前,行政機關是坐收坐支,罰了之后單位就可以分了。《行政處罰法》的制定就明確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要求單位罰的款全部進入國庫,如果需要行政經費、行政開支由國庫再行下撥。但是這個制度在實踐當中被普遍變相用各種方式把罰款數額和最后的行政經費、獎金、收益掛了鉤,導致隱性或顯性的釣魚執法大量存在。
事件體現反映出來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便是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孫中界根本沒有犯意,以被引誘以后作出的行為對孫中界進行處罰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有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問題是:對于引誘他人的人,是不是可以進行處罰?遺憾的是,目前無論是刑法領域還是行政法領域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行政法領域和刑法領域應該對此進行研究,對引誘犯罪的行為進行處罰,以此杜絕釣魚執法。 本報記者張然
-事件回放
事件一
2009年9月8日下午,張輝駕車因搭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人,被閔行區交通執法大隊執法檢查時查獲。
9月10日,張輝在愛卡上海論壇發了題為《無辜私家車被課以黑車罪名扣押,扣押過程野蠻暴力》的帖子。
9月14日,張輝到區交通執法大隊接受調查、處理。同日,區交通執法大隊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罰款1萬元。
事件二
2009年10月14日晚,到上海開車才兩天的河南小伙兒孫中界,本打算做好事讓人免費搭便車,沒想到卻陷入執法部門的“釣魚”圈套,被執法局認定為非法運營拉客。孫中界激憤之下斷指以證清白。張輝及孫中界的遭遇引發網絡及媒體廣泛關注。
-回訪當事人張輝
“大家的支持讓我堅持下來”
一度,張輝希望媒體用張軍這個化名。隱藏名字的顧慮,在庭審宣布其勝訴后煙消云散。他主動對媒體說,還是用我的真名吧,我叫張輝。
從11月19日,閔行法院宣布張輝勝訴至今,已經過去了三個多月。
張輝說,三個多月來,他已經基本回歸了正常的生活,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公司的工作上,因為公司給了他很多支持,“沒有大家的支持,我堅持不下來。”
在50多天的訴訟中,張輝經歷了人生中最大的考驗和恐懼。他曾收到恐嚇信,有人用盡各種辦法調查自己的背景和家人,“就是希望發現自己的不良記錄,幸虧自己挑不出任何問題,否則不知道會發生什么事情。”
這些經歷,都讓性格內向的張輝變得冷靜成熟。如今回想50多天的堅持,和堅持中的煎熬,張輝說,他感到某種深深的遺憾和失望。
從起訴,再到收到恐嚇信,他的生活發生了變化,無法釋放的壓力讓他神經衰弱。現在,他“要求”5歲的孩子不能離開小區玩,不要和陌生人搭話,還一再囑咐妻子和父親,過馬路要小心。
“雖然最后判了我勝訴,但只有一個閔行區的有關人員到我們公司道了個歉。”張輝說。
這種對事件無問責的最終結果,讓張輝覺得遺憾。
“我并不想當英雄,也從沒想過要經濟賠償,之所以能堅持到最后,就是想讓這個事情有個說法。”張輝說。
作為一個受過教育的人,張輝有獨立的思考能力,雖然在釣魚執法案中勝訴,但他并不覺得樂觀。“每天,在我們這個社會中,會有很多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如果這些問題的解決,依靠的只是媒體和輿論的力量,而不是法制的力量,那這個社會還有很多方面讓人難以樂觀。”
溫家寶總理的新年致辭中,提到要讓百姓過得有尊嚴的說法,張輝對此印象深刻。他說,釣魚執法事件,正好體現的是老百姓的尊嚴問題。他本來好心助人,卻被惡意欺騙,這讓他覺得自己并無尊嚴可言。
除署名外本版均由本報記者劉薇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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