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重慶王小軍等人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外界稱為“打黑支隊”的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支隊原支隊長李寒彬因涉嫌受賄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與王小軍等人同堂受審。圖為庭審現場。 中新社發 渝五中院 攝
中新網重慶2月21日電 (記者 郭晉嘉)21日,王小軍等人涉黑案在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下午4時許,王小軍出庭接受法庭調查,認為起訴書中指控其“組織賣淫,情節惡劣”和“故意傷害”與事實不符。
王小軍在庭上辯解稱,在其經營的豪誠會所內工作的營銷人員多數工作是陪來此消費的客人唱歌、跳舞、喝酒,會所內沒有人為客人提供有償性服務,只有少數營銷人員會跟隨客人外出提供此類服務,但因不是在會所內他無法管理和控制。同時,他還對公訴機關指控其會所組織數百人員賣淫表示不認同,說不知檢察機關數據從何而來。
對于王小軍故意傷害欠款人沈亮致死的指控,王小軍表示,其從未告訴陳強沈亮欠自己30萬元的事情,也從未要求陳強召集人手向沈亮討賬。陳強召集人手找沈亮討賬一事他事前毫不知情,王小軍在庭上說:“事發后我知道沈亮死了,但當時仍不知道沈亮的死與陳強有關”。
而對于開設網絡及現實賭場一事,王小軍稱是事實,但因自己不太懂電腦,開設網絡賭場賭球是交由手下王杰等人具體操作管理,收益他占七成,其他人占三成。從2001年至2009年,該網絡賭場獲利近2000萬元。
另外,王小軍對逃稅和行賄的事實供認不諱。他表示自己會向文強、彭長健等警界官員行賄,是不希望公安機關查處自己的會所,因為“只要穿制服的警察一來就會嚇跑客人”。
今年1月底,重慶市檢察院第五分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故意傷害罪等9項罪名將王小軍等23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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