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7時30分許,中國石油蘭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廠316罐區爆炸著火。甘肅省環保局負責人稱事故現場環境中未發現有毒有害物質,距事故現場800米環境空氣中粉塵超標8倍。消防水進入應急緩沖池,未對地表水造成污染。 中新社發 張玉璽 攝
中新社北京一月八日電(記者 趙建華)八日清晨,中石油公布的消息稱,蘭州石化公司三0三廠原料罐區閃爆著火事故事態已得到完全控制。事故造成五人失蹤,一人重傷,五人輕傷,受傷和失蹤人員均為蘭州石化公司員工。
目前,現場四個著火點已有一個熄滅,剩余三個著火區域已形成穩定燃燒。據監測,現場沒有有毒氣體排出,所有消防水已進入污水防控系統。
經初步分析,事故是由于裂解碳四罐泄漏,致使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極限,呲出的可燃氣體產生靜電,引發爆炸著火。
此次事故發生于七日傍晚。當晚,中石油高層和技術專家趕赴現場,參與事故搶險。
八日凌晨,中石油集團發出的緊急通知稱,一些管理人員安全環保責任不落實、工作失職,基層安全環保基礎工作薄弱,在建設項目管理和施工作業程序上存在嚴重違規現象。中石油將嚴肅追究事故有關人員的責任,特別是管理人員的責任,絕不姑息。
中石油集團要求所屬單位采取強制措施,嚴查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和崗位員工違章操作。違反禁令的員工將被解除勞動合同,違反禁令的承包商將被終止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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