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2日)上午,江蘇省文明辦、省監察廳、公安廳、交通廳、省信用辦、江蘇保監局等部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進一步加強查禁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長效機制建設向社會承諾并予以公布。今后,凡黨員、公務員酒后違法駕車的,或者其車輛系公務用車的,抄告其單位并同時通報紀檢監察機關按規定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此外,還要將黨員、公務員遵守交通法規的情況與評先創優掛鉤,凡發生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取消當事人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據悉,江蘇省六部門在下發的通知中,就長效機制建設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常態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嚴格黨員公務人員酒后駕駛懲戒制度、推行溫馨提示和代駕服務、依法從嚴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建立酒后駕駛違法行為信息共享機制、完善文明單位測評考核等六方面規定。其中強調了將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納入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凡機動車或機動車所有人有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應提高其次年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險費率。此外,還強調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同時將納入個人征信體系,規定凡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處或者酒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均列入個人信用記錄,并作為個人信用報告的組成部分,供政府部門、銀行等機構辦理個人相關事宜及用人單位招聘、個人晉升等作為參考依據。記者丁國鋒 通訊員白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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