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版圖上,云南省晉寧縣是個不會惹人注意的“小地方”。正是這個“小地方”,今年初卻吸引了全國人民的目光。而這一切,緣于“躲貓貓”事件。
2009年2月12日,24歲的云南玉溪男子李蕎明在晉寧縣看守所在押期間死亡。2月27日,云南省檢方宣布,李蕎明是被同監室在押人員毆打致死的。
一時間,輿論嘩然。
輿論的聚焦把公安監管工作推到了風口浪尖,也注定了2009年是公安監管工作極不平靜的一年。
2009年2月5日,是公安部監所管理局新任局長趙春光上任的第一天。他有著法學博士學歷,曾擔任過山東省青島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青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讓趙春光有些始料不及的是,他剛從青島調到公安部一周時間后,就面臨著“躲貓貓”事件對全國公安監管的“烤問”。
如今,9個多月時間過去了,“躲貓貓”事件帶給全國公安監管工作怎樣的影響和變化?11月24日,在趙春光的辦公室里,他就相關話題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的獨家采訪。
8個月無“牢頭獄霸”致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
云南“躲貓貓”事件發生之后,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使公安監管工作的聲譽急劇滑坡。對此,公安部黨委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杜絕公安監管場所發生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
趙春光坦言,長期以來,云南晉寧縣看守所很多歷史積壓問題得不到解決,發生“躲貓貓”事件決非偶然,這起個案集中暴露出當前公安監管工作中突出存在的一些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新時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監管工作具有警示意義。
針對“躲貓貓”事件,公安部責令有關公安機關依法妥善處置,對違法監管民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對晉寧縣看守所工作進行全面整改,迅速解決了一系列問題,使晉寧縣看守所面貌發生了根本變化。
“現在晉寧縣看守所不僅改善了硬件條件,加強了信息化建設,配齊了監控設備、醫務人員,而且挑選了優秀的領導干部擔任所長,調整和充實了看守所民警,全所民警的面貌煥然一新,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也得到了切實保障。”到晉寧縣看守所檢查過工作的趙春光深有感觸地說。
有人曾和趙春光開玩笑說,他上任后就接手了一個“燙手的山芋”。對此,趙春光坦然地說:“公安監管場所出現被監管人員死亡事件,我們要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理性對待輿論,既要積極解決問題,又要從中汲取經驗教訓,變壓力為動力,變被動為主動,牢固樹立做好公安監管工作的信心和決心,堅決防止因認識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制度不執行而發生的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
“躲貓貓”事件帶來的震蕩,引發了全國公安監管工作的變革。今年4月15日,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監管工作會議,這是一次里程碑式的會議,就解決制約公安監管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加強新形勢下公安監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7月20日,公安部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監管工作的意見》,這是全面指導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公安監管工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公安監管工作的轉機,得益于公安部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深入基層調研,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還專門聽取了監所管理局的工作匯報。今年4月8日,公安部黨委會議專題研究了公安監管工作。”趙春光說,這為我們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監管工作和隊伍建設指明了方向。
據介紹,今年以來,全國公安監管系統不斷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專項檢查、教育整頓、全面推進“三項建設”,公安監管工作實現了四大轉變:公安監管工作長期以來不被領導重視,如今這種局面得以轉變,實現了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是公安監管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從警力、設備、資金等方面對公安監管工作加大了投入。其次,公安監管執法觀念滯后的問題得以轉變,公安監管工作向以人為本、安全文明、保障人權、規范執法的工作模式轉變。再次,公安監管工作保障不力的狀況得以轉變。最后,社會和媒體對公安監管缺乏理解支持的局面得以轉變。
據統計,全國公安機關管理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各種刑事和行政監管場所現有6000余個,每年收押收治各類人員數百萬人。從今年4月至今,沒有發生一起“牢頭獄霸”致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這個‘零’的突破,在歷史上是罕見的。”趙春光說。
從根本上鏟除“牢頭獄霸”頑癥
“躲貓貓”事件與“牢頭獄霸”有關。
“牢頭獄霸”是指在監管場所內拉幫結伙、稱王稱霸、恃強凌弱、尋釁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被監管人員。
“‘牢頭獄霸’的存在,不僅嚴重侵犯其他被監管人員合法權益,而且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對公安機關和看守所管理執法的信任。”趙春光分析說,“牢頭獄霸”的存在有著監管領導不重視、警力不足、缺乏實時有效發現和控制措施等復雜的原因。
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增多,違法犯罪案件高發,造成目前公安監所管理工作任務重、強度高、壓力大。公安監管場所的羈押量一直居高不下,被監管人員的構成日趨復雜,監管與反監管的斗爭更加尖銳,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很大難度。
警力不足是公安監管場所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以看守所為例,目前民警與被監管人員的比例不足8%。因為警力嚴重不足,過去在一些羈押量高的監管場所,監管民警挑選個別表現好的在押人員,協助管理其他在押人員,久而久之,這種“拐棍”行為滋長形成了“牢頭獄霸”。
2009年4月以來,公安部下決心從根本上堅決鏟除“牢頭獄霸”現象,采取了強有力的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整治措施:明確各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是監管工作第一責任人,從監管場所領導到民警都要將杜絕“牢頭獄霸”作為硬任務來部署實施;落實主、協管民警負責監室管理責任和被監管人員談話制度;嚴禁使用“拐棍”和任命號長、組長、值日長等,杜絕“關系犯”、“人情犯”;嚴禁下達各種勞動生產任務和指標;跟蹤管理被監管人員財物消費和使用情況,嚴防被欺壓、強占;對有“牢頭獄霸”行為苗頭的人員要重點控制,對有“牢頭獄霸”行為的要實行嚴管,對“牢頭獄霸”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查處;對工作不負責任發生“牢頭獄霸”打死或重傷被監管人員的,要嚴格追究責任領導和民警的責任。
此外,公安部監所管理局迅速出臺了《看守所防范和打擊“牢頭獄霸”十條規定》。根據規定,對收押新入所人員實行收押告知制度,實行被監管人員受虐報警制度,實施監室巡視監控制度等。發現被監管人員有“牢頭獄霸”行為的,立即實施嚴管;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規定加戴械具或者實施禁閉;對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全國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工作,迄今尚未發現嚴重的“牢頭獄霸”事件。
“近年來,看守所發生的被監管人員死傷等惡性事故,多與‘牢頭獄霸’有關聯。‘牢頭獄霸’一日不鏟除,監管工作就一日不得安寧。”趙春光說,通過不斷完善規章制度,我們要求公安監管民警在日常工作中要密切關注暴力性案件涉案人員、涉黑人員、流氓性質在押人員、“幾進宮”人員,嚴防其衍變為“牢頭獄霸”。同時,對新入所人員、體質弱人員、職務犯罪人員、未成年、老年在押人員要重點保護,防止其成為“牢頭獄霸”的侵害對象。
“‘牢頭獄霸’是監所‘頑癥’,但不是‘絕癥’。只要采取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落實剛性的管理制度,這一‘頑癥’就一定能夠得到徹底治理!這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公安監管工作的鮮明立場。”趙春光很有信心地說。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