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9日電 今日下午,上海“釣魚執法”案將在閔行區法院開庭審理。
九月上旬,上海私家車主張暉因搭載自稱胃痛要去醫院的人,被閔行區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認定“非法營運”并罰款一萬元。隨后,張暉起訴了當地交通執法部門。
此前在浦東區的釣魚執法案中,經過聯合調查組的調查,證實是原南匯交通執法大隊采用了“不正當的取證手段”,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向當事人孫中界道歉,并承諾發回車輛,一切損失可以協商或提供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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